东莞市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基本流程

一、专项规划

1、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城市更新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划,是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及实施的主要依据。

(1)镇街政府委托设计单位编制

(2)镇街政府审议通过、批前公示

(3)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汇总

(4)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前期准备阶段

2、标图建库

(1)镇街(园区)城更部门组织开展

(2)镇街(园区)城更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分局初审

(3)镇街(园区)城更部门公示

(4)镇街政府审核上报

(5)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6)市自然资源局反馈并公告数据成果

3、年度计划

三、前期工作阶段

4、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说明:对项目功能、用地面积、规划面积等的基本确定)

(1)编制上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园区管委会、镇街)

(2)技术校核

(市自然资源局)

(3)集中审查

(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各相关部门)

(4)批前公示

(园区管委会、镇街)

(5)审批

(按控规实施的,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审批;涉及调控规的,报市政府审批)

(6)批后公告

5、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

●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

6、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见

●征询全部不动产权益人更新意愿

●同意土地、房屋纳入更新范围;同意单一主体挂牌招商

●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街道)

7、拟定拆迁补偿方案

8、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说明:综合收益包含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

9、编报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

(1)编制公开招引方案(含服务协议),表决公示

(2)报批公开招引方案

(3)发布招引公告

(4)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集体决议

(5)公示决议结果,签订服务协议

四、实施挂牌阶段

10、委托挂牌

11、公告和挂牌

12、报名和资格审核

(1)企业报名

(2)镇政府审核资格

(3)企业缴纳保证金

13、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报价

14、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

15、确定成交方

五、实施方案阶段

16、组建单一主体

17、编制“1+N”总体实施方案、拟定实施监管协议、确定单一主体实施责任清单并报批

18、东莞市人民政府审批

19、签订实施监管协议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六、产权注销阶段

20、拆除平整土地

21、注销产权

七、土地供应及入库阶段

八、实施监督

九、验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