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紫线控制规划》的公示

 

本公示自刊登之日起30日内,社会公众及组织可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公示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www. zs. gov. cn/ lyj/index, action)查阅规划情况,若需要更详细地了解情况,可以直接到市城市更新局查询。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中山市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冯小姐,董小姐;

联系电话:88268685;

电子邮箱:zhongshancsgxtjJ163.com。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

2021年4月25日

《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

(公示稿)

 

一、 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2011 年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中山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正确处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作为中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依据。

2.规划范围

中山市域范围,包括中山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 1783.67 平方公里及管辖海域159.6 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近期为 2020-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

4.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城市规划等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 坚持整体性、真实性、持续性、人本性、创新性的原则,通过中山历史文化名城的全面保护与有效利用,保护中山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中山“伟人故里”的文化地位,彰显中山侨乡与名人文化的独特魅力,凸显岭南文化城市的文化特色,传承“敢为天下先”的城市精神,塑造粤港澳大湾区“群英故里”的文化形象。

二、 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

1.历史文化特色

“山-海-田-城”的空间格局;城乡一体的城市形态;一城四关的明清城址格局;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包容丰富的文化底蕴。

2.历史文化价值

孙文故里,群英荟萃之城;香山文化发祥地;近代城市模范与先驱;珠江纵队的重要革命根据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三、 保护重点

根据遗产的分布、类型以及价值明确保护重点:

(1)市域层面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落、古道;

(2)历史城区层面重点保护历史城区“三河六山”的山水格局、“一城四关”的城厢格局;

(3)重点保护 4 处历史文化街区、12 处历史风貌区;

(4)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他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

四、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保护结构

市域整体保护结构可以概括为:“一核、一环、一带、多道、多区”。“一核”:历史城区;

“一环”: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 “一带”:石岐河文化遗产带;

“多道”:古水道、古驿道文化线路;

“多区”:黄圃、小榄、沙溪、大涌、东区、火炬、南朗、三乡、南区。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结构图

2.保护内容

(1)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的保护:强化五桂山的自然景观特征,重点保护五桂山周边的历史村落。明确保护名录,建立属地管理保护利用机制,重视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的保护与发展。

(2)石岐河文化遗产带的保护:保护与石岐河相连的河涌水系,如北溪河、小隐涌等;加强自然生态与河涌水体的融合性,保护岭南水乡格局。加强河涌蓝线管理控制,保护河涌岸线。编制石岐河文化遗产带专项规划,保护古津渡码头,保护沿线历史村落,保护沿岐江工业遗产,分段对文化遗产带进行展示与利用。

(3)古驿道的保护:保护岐澳古道及其它明清古驿道,保护古驿道遗存的真实载体和真实历史环境,不得破坏其原有铺装材质、走向、现有长度。通过整体历史环境的恢复,重塑其文化价值。

(4)山水格局及自然遗产的保护:保护以“东南山陵、西北水泽、五桂雄峰矗立、岐江玉带环腰”为特色的“山-水-城-海”格局;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中山香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省级森林公园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 11 处

市级森林公园;保护国家级湿地公园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以及 7 处市级湿地公园;保护省级地质公园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

五、 历史城区的保护

1.保护范围

中山历史城区范围:东至孙文中路-民族东路,白水街西街-中山二路;西至石岐河西边界-岐江公园;北至青云街-逸仙湖公园-湖滨路-紫里-水街口;南至华光路-下基居安里-西林山,迎阳山西边界-南洲街,包括铁城及四关(东关、北关、南关、西关),面积约 2.42 平方公里。

2.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他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城区重在整体保护“三河六山”、“一城四关”的空间格局,区内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的视线通廊、空间尺度以及特色空间界面,严禁占用街巷、沿街沿城墙开放空间及绿地广场等。

区内现有建筑实行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重点修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普遍改善传统风貌建筑,保持或恢复其原有风貌。逐步整治一般风貌建筑,更新与历史城区风貌不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完善设施配套,采取渐进式、微更新模式, 防止乱拆乱建,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与历史城区风貌协调。

区内用地、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的调整完善,既要满足保护历史环境的需要,也要满足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

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

六、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保护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保护 4 处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西山寺历史文化街区、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沙涌历史文化街区。其中国家级: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省级:西山寺历史文化街区、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沙涌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执行相应的建设、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

 

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大拆大建建设活动,应当坚持渐进式更新模式。

2.历史风貌区的保护

规划划定 12 处历史风貌区,其中历史城区范围内共 9 处,分别为:铁城历史风貌区、悦来历史风貌区、九曲河历史风貌区、华贵坊历史风貌区、永安坊历史风貌区、榕树头历史风貌区、长堤历史风貌区、南下历史风貌区、华光路粮仓历史风貌区;历史城区范围外共 3 处,分别为:三溪历史风貌区、良都历史风貌区、库充历史风貌区。

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任何建设活动不得改变历史风貌区整体风貌;新建、扩建活动应当符合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进行大规模新建、扩建活动; 道路建设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对妨碍历史风貌区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其进行有计划的迁移或整治改造。

 

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村落的保护

1.保护内容

本次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落”的保护体系。包括:

已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1 处:黄圃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 1 处:南朗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1 处:南朗镇翠亨村。

已公布中国传统村落 6 处:南朗镇翠亨村、三乡镇古鹤村、黄圃镇鳌山村、

沙溪镇龙头环村、南朗镇榄边茶东村、大涌镇安堂村;广东省传统村落 2 处:南朗镇左步村、西区长洲村。

重点历史村落 40 处:南区北台村、南区曹边村、南区福涌村、南区渡头村、南区寮后村、沙溪镇龙瑞村、沙溪镇圣狮村、沙溪镇申明亭村、沙溪镇龙聚环村、沙溪镇下泽村、沙溪镇涌头村、沙溪镇涌边村、沙溪镇厚山村、沙溪镇云汉村、南朗镇西江里村、南朗镇赤坎村、南朗镇莆山村、南朗镇茶西村、南朗镇濠涌村、南朗镇南朗村、南朗镇东桠村、南朗镇崖口村、火炬开发区大环村、火炬开发区沙边村、火炬开发区泗门村、火炬开发区濠头一村、火炬开发区濠头二村、火炬开发区五星村(白庙、蓢尾)、大涌镇起凤环村、大涌镇南文村、大涌镇叠石村、大涌镇青岗村、三乡镇白石村、三乡镇雍陌村、三乡镇桥头村、三乡镇竹溪村、三乡镇平南村、三乡镇乌石村、三乡镇鸦岗村、三乡镇茅湾村。

2.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中国传统村落、广东省传统村落应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推进地方法规制度建设,细化相关保护管理要求。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尽快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可与村庄规划、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等统筹编制。已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的,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规划的相关要求,推进落实。

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村镇保护规划图

八、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 92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6 处。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

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市域范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67 处。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

3.历史建筑的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已公布历史建筑共 386 处。

历史建筑的保护,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中山特色遗产保护

依据中山当地的建筑特色和文化价值,中山特色遗产有红色文化遗产、名人故居、华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内容。全面开展特色遗产的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明确特色建筑构成,评估特色建筑价值,建立数据库,对红色革命遗址、名人故居等特色遗产的展示提出相应要求。

5.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中山市市域在册古树名木共 1211 株。

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牌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进一步加强对市域范围内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如石阶、古井、石板路等古迹的普查、认定、建档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修缮保护。

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51 个,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6 个、省级保护项目 17 个,市级保护项目 28 个。

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遗产资源相关的戏台、老字号、庙宇、传统街巷等文化空间应加强保护。

十、 文化遗产展示利用规划

市域共规划 7 条文化主题展示线路:石岐河文化遗产展示线路、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古驿道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名人纪念地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孙中山故里历史文化游径、中山华侨商业历史文化游径、中山珠江纵队革命历史文化游径。

历史城区共规划 8 条文化主题展示线路:孙中山史迹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骑楼街历史文化展示线路、铁城环道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北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西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南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东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石岐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

(公示稿)

 

一、 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2011 年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中山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正确处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作为中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依据。

2.规划范围

中山市域范围,包括中山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 1783.67 平方公里及管辖海域159.6 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近期为 2020-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

4.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城市规划等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 坚持整体性、真实性、持续性、人本性、创新性的原则,通过中山历史文化名城的全面保护与有效利用,保护中山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中山“伟人故里”的文化地位,彰显中山侨乡与名人文化的独特魅力,凸显岭南文化城市的文化特色,传承“敢为天下先”的城市精神,塑造粤港澳大湾区“群英故里”的文化形象。

二、 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

1.历史文化特色

“山-海-田-城”的空间格局;城乡一体的城市形态;一城四关的明清城址格局;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包容丰富的文化底蕴。

2.历史文化价值

孙文故里,群英荟萃之城;香山文化发祥地;近代城市模范与先驱;珠江纵队的重要革命根据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三、 保护重点

根据遗产的分布、类型以及价值明确保护重点:

(1)市域层面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落、古道;

(2)历史城区层面重点保护历史城区“三河六山”的山水格局、“一城四关”的城厢格局;

(3)重点保护 4 处历史文化街区、12 处历史风貌区;

(4)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他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

四、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保护结构

市域整体保护结构可以概括为:“一核、一环、一带、多道、多区”。“一核”:历史城区;

“一环”: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 “一带”:石岐河文化遗产带;

“多道”:古水道、古驿道文化线路;

“多区”:黄圃、小榄、沙溪、大涌、东区、火炬、南朗、三乡、南区。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结构图

2.保护内容

(1)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的保护:强化五桂山的自然景观特征,重点保护五桂山周边的历史村落。明确保护名录,建立属地管理保护利用机制,重视五桂山文化遗产圈层的保护与发展。

(2)石岐河文化遗产带的保护:保护与石岐河相连的河涌水系,如北溪河、小隐涌等;加强自然生态与河涌水体的融合性,保护岭南水乡格局。加强河涌蓝线管理控制,保护河涌岸线。编制石岐河文化遗产带专项规划,保护古津渡码头,保护沿线历史村落,保护沿岐江工业遗产,分段对文化遗产带进行展示与利用。

(3)古驿道的保护:保护岐澳古道及其它明清古驿道,保护古驿道遗存的真实载体和真实历史环境,不得破坏其原有铺装材质、走向、现有长度。通过整体历史环境的恢复,重塑其文化价值。

(4)山水格局及自然遗产的保护:保护以“东南山陵、西北水泽、五桂雄峰矗立、岐江玉带环腰”为特色的“山-水-城-海”格局;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中山香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省级森林公园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 11 处

市级森林公园;保护国家级湿地公园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以及 7 处市级湿地公园;保护省级地质公园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

五、 历史城区的保护

1.保护范围

中山历史城区范围:东至孙文中路-民族东路,白水街西街-中山二路;西至石岐河西边界-岐江公园;北至青云街-逸仙湖公园-湖滨路-紫里-水街口;南至华光路-下基居安里-西林山,迎阳山西边界-南洲街,包括铁城及四关(东关、北关、南关、西关),面积约 2.42 平方公里。

2.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他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城区重在整体保护“三河六山”、“一城四关”的空间格局,区内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的视线通廊、空间尺度以及特色空间界面,严禁占用街巷、沿街沿城墙开放空间及绿地广场等。

区内现有建筑实行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重点修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普遍改善传统风貌建筑,保持或恢复其原有风貌。逐步整治一般风貌建筑,更新与历史城区风貌不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完善设施配套,采取渐进式、微更新模式, 防止乱拆乱建,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与历史城区风貌协调。

区内用地、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的调整完善,既要满足保护历史环境的需要,也要满足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

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

六、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保护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保护 4 处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西山寺历史文化街区、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沙涌历史文化街区。其中国家级: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省级:西山寺历史文化街区、从善坊历史文化街区、沙涌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执行相应的建设、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

 

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大拆大建建设活动,应当坚持渐进式更新模式。

2.历史风貌区的保护

规划划定 12 处历史风貌区,其中历史城区范围内共 9 处,分别为:铁城历史风貌区、悦来历史风貌区、九曲河历史风貌区、华贵坊历史风貌区、永安坊历史风貌区、榕树头历史风貌区、长堤历史风貌区、南下历史风貌区、华光路粮仓历史风貌区;历史城区范围外共 3 处,分别为:三溪历史风貌区、良都历史风貌区、库充历史风貌区。

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任何建设活动不得改变历史风貌区整体风貌;新建、扩建活动应当符合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进行大规模新建、扩建活动; 道路建设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对妨碍历史风貌区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其进行有计划的迁移或整治改造。

 

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村落的保护

1.保护内容

本次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落”的保护体系。包括:

已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1 处:黄圃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 1 处:南朗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1 处:南朗镇翠亨村。

已公布中国传统村落 6 处:南朗镇翠亨村、三乡镇古鹤村、黄圃镇鳌山村、

沙溪镇龙头环村、南朗镇榄边茶东村、大涌镇安堂村;广东省传统村落 2 处:南朗镇左步村、西区长洲村。

重点历史村落 40 处:南区北台村、南区曹边村、南区福涌村、南区渡头村、南区寮后村、沙溪镇龙瑞村、沙溪镇圣狮村、沙溪镇申明亭村、沙溪镇龙聚环村、沙溪镇下泽村、沙溪镇涌头村、沙溪镇涌边村、沙溪镇厚山村、沙溪镇云汉村、南朗镇西江里村、南朗镇赤坎村、南朗镇莆山村、南朗镇茶西村、南朗镇濠涌村、南朗镇南朗村、南朗镇东桠村、南朗镇崖口村、火炬开发区大环村、火炬开发区沙边村、火炬开发区泗门村、火炬开发区濠头一村、火炬开发区濠头二村、火炬开发区五星村(白庙、蓢尾)、大涌镇起凤环村、大涌镇南文村、大涌镇叠石村、大涌镇青岗村、三乡镇白石村、三乡镇雍陌村、三乡镇桥头村、三乡镇竹溪村、三乡镇平南村、三乡镇乌石村、三乡镇鸦岗村、三乡镇茅湾村。

2.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中国传统村落、广东省传统村落应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推进地方法规制度建设,细化相关保护管理要求。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尽快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可与村庄规划、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等统筹编制。已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的,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规划的相关要求,推进落实。

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村镇保护规划图

八、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 92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6 处。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

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市域范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67 处。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

3.历史建筑的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已公布历史建筑共 386 处。

历史建筑的保护,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中山特色遗产保护

依据中山当地的建筑特色和文化价值,中山特色遗产有红色文化遗产、名人故居、华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内容。全面开展特色遗产的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明确特色建筑构成,评估特色建筑价值,建立数据库,对红色革命遗址、名人故居等特色遗产的展示提出相应要求。

5.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中山市市域在册古树名木共 1211 株。

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牌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进一步加强对市域范围内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如石阶、古井、石板路等古迹的普查、认定、建档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修缮保护。

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山市域范围内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51 个,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6 个、省级保护项目 17 个,市级保护项目 28 个。

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遗产资源相关的戏台、老字号、庙宇、传统街巷等文化空间应加强保护。

十、 文化遗产展示利用规划

市域共规划 7 条文化主题展示线路:石岐河文化遗产展示线路、环五桂山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古驿道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名人纪念地文化遗产展示线路、孙中山故里历史文化游径、中山华侨商业历史文化游径、中山珠江纵队革命历史文化游径。

历史城区共规划 8 条文化主题展示线路:孙中山史迹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骑楼街历史文化展示线路、铁城环道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北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西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南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东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石岐河历史文化展示线路。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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