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审图机构协助开展消防设计审查业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效率和首次合格率,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从2021年5月6日起,开始试行第三方审图机构协助开展消防设计审查业务。试行期间对第三方审图机构的技术服务有疑问或问题的,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许春权,联系电话:83788803;监督人:陈超,联系电话:8378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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