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海投促函〔2021〕13号

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适应全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形势,做大做强区域经济,加快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导入,建立和规范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标准、流程,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1号)、《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引入国际高端商贸业企业招商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单位、街道、村社及部分改造主体意见,请各单位在4月9日(星期五)17时前将书面意见函复我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专此函达。

附件: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做大做强区域经济,加快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导入,构建城市更新产业引进工作格局,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1号)、《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引入国际高端商贸业企业招商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制定本指导意见。

—、工作原则

(一)坚持产业引导,推动片区可持续发展。同步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和产业引进等工作,强化可持续发展导向,开展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前置审核把关,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规范化。

(二)坚持主体作用,调动实施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在产业引进中的关键作用,充分调动实施主体自身产业资源和产业链资源,推动城市更新向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共同推进,实现政企多方共赢。发挥各部门、街道、实施主体产业招商合力,引进符合海珠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品牌、项目和产业人才,提高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入驻率、纳统率、贡献率,推动政企多方共赢。

二、适用范围

海珠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计划或已经取得改造资格并在实施中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国有产权自主改造用地、三旧改造复建用地、城中村改造、村集体自主开发建设用地等产业用地。

三、引进标准

(一)产业门类要求1.城布更新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引入企业须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2025年)》中的产业门类。重点引入以下产业类型:

2.推动区域商业繁荣发展。实现改造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中村,原则上须引入1-2个单体建筑面积在10-20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且由在海珠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营。每条实现改造的城中村引入不低于2家国际知名商业品牌,且必须在海珠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3.引入企业的行业地位、产业类型及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列条件之一:

(1)引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投资控股企业1家;

(2)引入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精选层和创新层企业,以及其他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及其投资控股企业2家;

(3)引入行业榜单及创新型榜单(见附件《引入产业企业榜单》第四类)企业控股公司4家;

(4)上述三类榜单企业(母公司)1家整体迁入我区;

(5)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见附件《引入产业企业榜单》第五类)20家。其中,引进榜单企业地区总部或同级别分支机构不少于5家,境外专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不少于1家。

(二)投资强度要求

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原则上不得低于同一功能片区已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强度。要求如下:

说明:

数据参考一:1.以旧村改造项目为例:一区区域旧改项目(琶洲村、赤沙村、新市头)平均投资密度:约8577元/平方米,结合一谷一圈区域旧改项目(沥滘村、石溪村、南箕村、康乐鹭江、红卫村等)平均投资密度:约7621元/平方米。

数据参考二:以国有储备地块为例:一区区域琶洲西区2015年6月以来共出让用地32块,出让用地面积21.3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32.4万平方米,平均投资强度约3.0万元/平方米,平均地价成本约1.6万元/平方米。

经济指标要求

方案一:营收(产值)、税收要求。城市更新项目自签订《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文件次年起,按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建筑面积核算营收、税收总量,并保持逐年增长;城市更新项目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满2年之日起为达产,按可供产业招商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建筑面积核算营收、纳税强度及注册率。各功能片区经济指标要求如下:

附表1:城市更新项目产业招商经济指标要求

说明:

考虑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期产业导入的实际情况,按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建筑面积核算营收、税收总量,实施主体需要达成的指标数据清晰,容易操作。

方案二:营收(产值)、税收要求。城市更新项目自签订《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文件次年起,按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建筑面积核算营收密度、纳税强度、税收增长率及注册率,并保持逐年增长,城市更新项目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满2年之日起为达产。各功能片区经济指标要求如下:

附表1:城市更新项目产业招商经济指标要求

说明:

1.根据《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工作指导意见》,琶洲国有储备地块税收密度为2000元/平方米,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1号)要求,达产后营业收入、税收等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同地段国有储备用地引入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50%,即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2.目前我区未对一谷一圈区域设定产业项目准入条件,参考一区区域产业项目准入条件且一谷一圏区域均在广州市城市第一圈层的实际,按一区区域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80%设定一谷一圈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产业项目达产准入条件,即不低于800元/平方米。

3.考虑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期产业导入的实际情况,建议按产业项目达产准入条件的50%设定建设期产业导入营收、税收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和导入工作。在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引进工作小组,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城市更新部门、产业主管部门、产业招商部门和街道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用地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前置审核、跟进服务、产业督导等工作。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工作流程

1.由城市更新产业引进工作小组牵头指导城市更新项目业主单位制定项目招商文件,结合城市更新地块产业定位、区域位置、可建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按产业门类、投资强度、经济指标三个方面提出产业引进具体要求。

2.自城市更新竞得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产业引进工作洽谈,并在城市更新项目片策及规划稳定后三个月内,与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城市更新项目产业招商协议(或投资意向书)》。《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协议(或投资意向书)》应当明确产业导入目标、保函、违约责任等内容,按流程报经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审定。

3.由城市更新产业引进工作小组每年定期组织对《城市更新项目产业招商协议(或投资意向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履约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管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按相关文件要求启动违信失约或退出机制。

五、附则

(一)本工作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用期一年。

(二)本工作指引由海珠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试用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

引入产业企业榜单

世界500强企业

《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

全球企业2000强、央企及中国企业500强

《福布斯》杂志发布的《全球企业2000强》,央企,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三、境内外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精选层和创新层企业,以及其他新三板高新技术产业)。

四、行业榜单及创新型榜单企业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普华永道发布的《全球软件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数字新基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十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中科院主管商业媒体《互联网周刊》和eNet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百强榜》《新基建分类排行榜》;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联合赛迪顾问共同发布的“中国大数据企业50强”“中国大数据企业投资价值百强”;创业家&i黑马联合《证券日报》、新浪财经、财联社旗下科创板日报等多家媒体,携手60家投资机构发布的“新基建产业独角兽TOP100";2019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上揭晓的2018-2019年度中国工业互联网50佳。

生物医药。

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发布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等。

现代商贸业。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百强、中国超市百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全球第三方物流企业50强、中国物流企业50强。

金融业。

持牌金融机构及其省级分支机构。

创新型企业及创业投资机构。

《福布斯》杂志发布的《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百强》榜单,《胡润全球独角兽榜》,艾媒咨询发布《中国独角兽榜单TOP100》,美国《快公司》发布中国最佳创新50强,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早期投资机构30强”、“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

先进制造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机械行业排行500强,中国制造企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日化百强,中国服装协会发布的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其他。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的《推动中国数字化转型TOP100》,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发布的《中国文化企业30强》,《互联网周刊》和eNet研究院发布的“新文创影响力企业50强”,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文化旅游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

《亚洲法律杂志》发布的《亚太律所50强》,Vault发布的全球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前50名和全球咨询公司排名前50名,《人力资本管理》杂志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中国商务广告协会认定的中国4A广告公司,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杂志发布的《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美国《室内设计》杂志发布的《全球室内设计100强》,《建筑时报》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认定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科技服务企业

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七、市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旅游金融等产业部门根据需要对以上榜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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