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增城区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有效解决我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我区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聚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屡禁不止、程序性违法用地比例较大、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土地利用重增量轻存量、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坚持开源节流、疏堵结合、奖惩并举、标本兼治,通过综合施策,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稳妥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区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耕地保护意识。
1.增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大局观和责任感。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组织开展有关部门和镇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村居干部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管理自然资源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日,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法规和制度,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谋划重大项目空间布局,优化项目选址,推动项目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的要求,推进落实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2020年完成石滩镇金兰寺村、水龙村、桥头村、灯坣村共4条行政村试点村庄规划优化提升。
3.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按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除规定允许占用的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在区内进行补划。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总体稳定、符合要求。
4.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和广州市有关通知要求,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坚决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耕地等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途、违法违规占地建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设施农业用地,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提升办理效率。
5.强化临时用地管控。对于我区已批临时用地,在批复同意使用期及复垦期内的,加强日常巡查,抓好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复垦义务的,责令限期完成复垦并暂停办理复垦义务人的新增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相关职能部门将视情况将其纳入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同步纳入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
6.严格把关建设项目选址方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细则(试行)》,多部门共同把关审核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保障选址方案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供地政策,尽量少占用耕地。同时,选址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征求林业园林、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意见。
(三)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效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7.推进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优化完善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成片连片改造,优先推进重要交通主干道、重大平台周边、市场价值高、条件较成熟区域“三旧”改造,协同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中心城区物流园区疏解外迁和黑臭水体、违法建设、“散乱污”场所整治,落实广州市城市更新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
8.加快推进“三旧”用地报批。利用好上级支持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与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同步审查、同步报批的好政策,加快开展“三旧”用地报批。
9.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根据“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和“增存挂钩”要求,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严格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标准。分门别类,制定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整改措施;继续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切实加强供后履约监管,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做好涉及失效或需要撤销批文清理工作,排查清理历史上已供应用地情况,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程序性违法用地。
10.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向上级争取下放用地审批权限,严格开展用地审查审批工作。进一步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措施落地,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统一管理,实现测绘数据共享和对接。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用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措施,加快推进“百日攻坚”涉及我区项目实施。积极将我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国家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同时用好省、市指标保障重点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等工作。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11.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成立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责工作组,制定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摸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提供依据。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分类处置。积极运用卫星、智能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和微信平台等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压实属地镇街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快速查处机制,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发生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由属地镇街按照查违控违快速查处机制及时处置到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未及时查处制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责任单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按省市工作要求,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纳入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建立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
12.大力开展“全链条”严起来遏制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关于“全链条”严起来遏制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和卫片图斑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严格违法用地约谈问责。强化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严查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通过用地报批、办理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拆除和复耕复绿等有效措施,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切实减少我区违法用地面积,避免被冻结扣减用地计划指标。对在国家卫片执法中,上半年区以下项目(含未组卷上报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违法用地总量排名前3位的镇街和增城开发区相关部门,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进行书面警示提醒。对年度内区以下项目(含未组卷上报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违法用地总量排名前3位、或年度内区以下项目违法用地面积(含未组卷上报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整改率排名后3位的,视整改情况提请区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约谈后整改推进不力导致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仍超15%的,或连续两年被约谈的,以及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问责情形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规定视情况启动问责。
14.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参照《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根据省市有关土地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审判、检察机关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区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涉土地案件处理程序,落实“裁执分离”裁定、执行工作的衔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的衔接,强化行政检察的监督作用;加强与铁路运输法院、市中级法院、区法院的沟通,共同解决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根据省市有关土地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行为和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标准,严格落实相关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15.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严格规范行使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明确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对所辖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协管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其发包、出租的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违法行为,并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
(六)多渠道措施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16.全力推进垦造水田。加快石滩镇元洲提质改造工作进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省验收工作,继续推进项目建成后地类认定与变更工作。
17.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朱村街神岗村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试点范围内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18.继续开展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工作。指导业主单位开展单独选址项目预购水田指标,落实项目水田占补平衡。积极参与省内水田指标竞价,同时加强与省内其他市县沟通,开展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工作,保障我区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19.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编制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先建后补”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涉农资金支出,努力提高各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标标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程序,丰富项目实施内容,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力度,及时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七)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0.统筹解决复垦区挂账问题。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结合“三调”成果,实事求是分析复垦区现状建设用地的历史审批、权属及开发建设等情况。对复垦区中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原则上全部落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动解决复垦区挂账问题。
21.妥善解决补充耕地储备指标欠账偿还问题。通过“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系统”购买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偿还欠账。
22.加快解决农村不动产产权不清问题。落实《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记细则》,以“总登记”方式,对全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八)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
2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区级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24.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结合土地执法监察日常巡查工作,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加强耕地动态监管,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区域的变化情况,强化垦造水田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保障管护资金,落实镇街管护责任。
25.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广州市政府与增城区政府签订的《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 逐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土地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问题,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组织。各镇街要切实担负起加强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
附件:增城区重点任务分工表
增城区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 推进措施 | 具体措施 | 牵头 单位 | 配合单位 | 落实单位 | 完成 时限 |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耕地保护意识 | 1.增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 红线的大局观和责任感 | (1)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 | 各镇街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2)组织开展有关部门和镇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村居干部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管理自然资源的意识和能力。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委组织部,各镇街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3)结合“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日,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法规和制度,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开发区建环局 | 长期推进 | ||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 (4)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2021年底 |
(5)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谋划重大项目空间布局,优化项目选址,推动项目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6)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的要求,推进落实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2020年完成石滩镇金兰寺村、水龙村、桥头村、灯坣村共4条行政村试点村庄规划优化提升。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石滩镇 | 2020年底 | ||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3.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 (7)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按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8)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除规定允许占用的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9)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在区内进行补划。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10)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总体稳定、符合要求。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4.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 (11)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和广州市有关通知要求,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12)坚决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耕地等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途、违法违规占地建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设施农业用地,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提升办理效率。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5.强化临时用地管控 | (13)对我区已批临时用地,在批复同意使用期及复垦期内的,加强日常巡查,抓好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复垦义务的,责令限期完成复垦并暂停办理复垦义务人的新增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在限期内未完成的,相关职能部门将视情况将其纳入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同步纳入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6.严格把关建设项目选址方案 | (14)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细则(试行)》,多部门共同把关审核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保障选址方案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供地政策,尽量少占用耕地。同时,选址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征求林业园林、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意见。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三)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效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7.推进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 | (15)优化完善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成片连片改造,优先推进重要交通主干道、重大平台周边、市场价值高、条件较成熟区域“三旧”改造,协同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中心城区物流园区疏解外迁和黑臭水体、违法建设、“散乱污”场所整治,落实广州市城市更新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8.加快推进“三旧”用地报批 | (16)利用好上级支持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与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同步审查、同步报批的好政策,加快开展“三旧”用地报批。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各镇街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三)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效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9.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 (17)根据“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和“增存挂钩”要求,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严格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标准。分门别类,制定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整改措施;继续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切实加强供后履约监管,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科工商信局、开发区建环局、各镇街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18)做好涉及失效或需要撤销批文清理工作,排查清理历史上已供应用地情况,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各镇街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程序性违法用地 | 10.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 | (19)积极向上级争取下放用地审批权限,严格开展用地审查审批工作。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20)进一步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措施落地,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统一管理,实现测绘数据共享和对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程序性违法用地 | 10.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 | (21)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用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措施,加快推进“百日攻坚”涉及我区项目。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2020年底 |
(22)积极将我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国家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同时用好省、市指标保障重点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 | 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23)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等工作。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各镇街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2020年底 | ||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 11.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 (24)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成立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责工作组,制定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摸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提供依据。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分类处置。 积极运用卫星、智能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和微信平台等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压实属地镇街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快速查处机制,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发生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由属地镇街按照查违控违快速查处机制及时处置到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未及时查处制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责任单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按省市工作要求,将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纳入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建立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区法院 | 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检察院 | 各镇街 | 2022年底 |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 12.大力开展“全链条”严起来遏制违法用地专项行动 | (25)按照省市关于“全链条”严起来遏制违法用地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和卫片图斑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13.严格违法用地约谈问责 | (26)强化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严查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通过用地报批、办理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拆除和复耕复绿等有效措施,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切实减少我区违法用地面积,避免被冻结扣减用地计划指标。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单位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 13.严格违法用地约谈问责 | (27)对在国家卫片执法中,上半年区以下项目(含未组卷上报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违法用地总量排名前3位的镇街和增城开发区相关部门,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进行书面警示提醒。对年度内区以下项目(含未组卷上报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违法用地总量排名前3位、或年度内区以下项目违法用地面积(含未组卷上报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整改率排名后3位的,视整改情况提请区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约谈后整改推进不力导致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仍超15%的,或连续两年被约谈的,以及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问责情形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规定视情况启动问责。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 14.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 | (28)参照《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2021年底 |
(29)根据省市有关土地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审判、检察机关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区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涉土地案件处理程序,落实“裁执分离”裁定、执行工作的衔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的衔接,强化行政检察的监督作用;加强与铁路运输法院、市中级法院、区法院的沟通,共同解决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2021年底 | ||
(30)根据省市有关土地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行为和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标准,严格落实相关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 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法院 | 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2021年底 | ||
(五)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 15.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 (31)严格规范行使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执法权。 | 各镇街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3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明确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对所辖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协管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其发包、出租的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违法行为,并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 |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区民政局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 | 2021年底 | ||
(六)多渠道措施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16.全力推进垦造水田 | (33)加快石滩镇元洲提质改造工作进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省验收工作,继续推进项目建成后地类认定与变更工作。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石滩镇 | 2020年底 |
(六)多渠道措施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17.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 (34)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朱村街神岗村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试点范围内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朱村街 | 长期推进 |
18.继续开展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工作 | (35)指导业主单位开展单独选址项目预购水田指标,落实项目水田占补平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各有关单位 | 长期推进 | |
(36)积极参与省内水田指标竞价,同时加强与省内其他市县沟通,开展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工作,保障我区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19.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37)认真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编制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先建后补”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各镇街 | 2020年底 | |
(六)多渠道措施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19.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38)优化涉农资金支出,努力提高各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标标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程序,丰富项目实施内容,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力度,及时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七)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 20.统筹解决复垦区挂账问题 | (39)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结合“三调”成果,实事求是分析复垦区现状建设用地的历史审批、权属及开发建设等情况。对复垦区中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原则上全部落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动解决复垦区挂账问题。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2021年底 |
21.妥善解决补充耕地储备指标欠账偿还问题 | (40)通过“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系统”购买耕地指标和水田指标,偿还欠账。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长期推进 | |
(七)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 22.加快解决农村不动产产权不清问题 | (41)落实《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记细则》,以“总登记”方式,对全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 | 2020年底 |
(八)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 | 2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法规政策 | (4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区级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八)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 | 24.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管 | (43)结合土地执法监察日常巡查工作,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加强耕地动态监管,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区域的变化情况,强化垦造水田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保障管护资金,落实镇街的管护责任。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25.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 (44)按照广州市政府与增城区政府签订的《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 逐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 | 长期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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