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434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广州市花都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新出彩”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66号)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目标必达”的使命感,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全面完成花都区重点区域、建成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拓展优化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划统领。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区“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依据各板块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环境品质,结合项目自身条件和周边用地特点,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建成区范围内旧村庄实施改造。
(二)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民生,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充分保障土地权属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平衡好政府公共利益、村集体利益、村民利益和市场利益,既实现存量土地保值增值,激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旧村庄更新工作,又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多方共赢的局面。
(三)产业优先,创新引领。强化政府在旧村庄更新工作中的产业引导作用,促进产业聚集和升级调整,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通过旧村庄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城市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区产城融合发展。
(四)保护文化,传承历史。注重保护传统历史村落文化,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培育特色,加强文化传承,避免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破坏我区独特的文化魅力,打造我区亮丽的文化名片。
二、目标任务
(一)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花都区城中村全面改造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制定拆违行动方案,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以镇(街)为单位,以专业执法队伍为基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逐村摸查,重点摸排加建抢建现象突出、入户测量配合程度低的区域,强力拆违,形成强大震慑力。3个月内完成三年实施计划旧村范围内的违建拆除,半年内完成五年行动方案旧村范围内的违建拆除,年内完成十年改造规划旧村范围内的违建拆除,并持续高压推进。形成村干部带头拆、党员带头拆、违建房子多的带头拆、人民群众积极响应的良好态势。着力查处严重影响旧村全面改造进度的违法对象,强有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镇(街)要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形成以拆促迁、快拆快建氛围,并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汇总拆违情况后定期报区委、区政府。
(二)逐步推进全区旧村改造项目。
重点围绕广州北站、花都湖、空铁融合(平步大道沿线)和机场周边4个重点片区共66条村,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和十年改造规划。
1.三年实施计划。
以全面提升空铁枢纽功能、塑造空间格局、营造宜居品质为目标,3年内推进横潭村河西经济社、田美村东南经济社、三东村、东莞村、东镜村、石塘村、广塘村、杨一村、杨二村、三华村、天和村、九湖村、新街村(布心、望岗经济社)共13条村旧村改造工作,2021年全部完成合作企业的引入,到2023年底,全部启动复建区建设。
2.五年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年内完成影响机场周边形象的旧村改造”的工作部署,我区计划5年内推进43条旧村改造(含上述13条)。2020年一次性启动机场周边旧村基础数据调查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意愿及基础数据调查,到2025年底,机场周边及北站片区的旧村全部启动安置区建设,其中属于噪音区的团结村、东湖村等村全部完成搬迁,其余村全部启动全面改造工作。
3.十年改造规划。
力争到2030年底,基本完成《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花都区)》中三年实施计划和五年行动方案的21条旧村的改造,其余45条旧村全部启动安置房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五年内完成重点地区城市更新改造,十年内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部署。
三、职责分工
1.区委组织部。
负责城市更新工作的区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排事宜。
2.区委政法委。
指导、协调、督办和处置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涉稳问题和突发事件,督导查处旧村改造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协调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开展对涉稳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
3.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备案工作,统筹产业发展规划。
4.区教育局。
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教育资源及教育设施的落实、学校布局、教育资源的导入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村村学位足”。
5.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以及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更新产业导入与产业发展。
6.区司法局。
为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指导,协助各职能部门研究加快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创新政策。
7.区财政局。
研究成立城市更新公司参与一级土地开发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管。
8.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城市更新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编制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组织基础数据核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城市更新工作;负责指导项目改造方案编制(包括片区策划方案、控规调整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负责改造范围内“三旧”地块标图建库工作;负责对项目范围内标图建库情况进行确认;研究制定加快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创新政策,重点研究机场周边旧村改造的相关政策。
9.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健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配套机制,协助研究加快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创新政策。
1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统筹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社会文化事业规划、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遗产的保护等工作,协助提供开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所需的文化遗存数据。
11.区金融局。
协助研究加快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创新政策。
12.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违法建设整治等工作,制定打击违建行为的措施,杜绝违法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非一户一宅的村居和未经报建审批的物业);指导和协助镇(街)对已核实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负责对项目范围内无证房屋违法情况进行确认,提供旧村更新改造方案编制相关数据。
13.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负责维护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协助提供开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所需人口、户籍数据,并对项目范围内人口、户籍信息进行确认;配合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区水务局、各镇(街)等对涉及旧村改造任务的村社重点人员、敏感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严重影响、阻碍旧村改造工作的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司法强拆工作秩序;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物流园整治提升工作。
1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负责提供、核查并确认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的数据(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权属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数据的确认);负责指导镇(街)编制旧村庄更新项目控规调整方案;负责指导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报建、用地保障以及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布设等工作;负责提供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环节所需的处理(处罚)的凭证;负责提供“三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环节所需耕地占补平衡的证明材料;负责融资地价评估;负责审查项目改造方案(包括片区策划方案、控规调整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内容;负责建立“快批”机制,深入研究容缺审批临时用地、减少申请地块规划条件等相关审批机制,实行多环节并联,加快审批进程;负责协助项目改造范围确定、“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负责研究制定加快我区城市更新工作中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创新政策。
15.市生态环境花都区分局。
负责指导城市更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组织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审,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等。
16.区空港委。
负责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的征拆安置工作。
17.各镇(街)。
负责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工作中重大事项的表决工作;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基础数据调查、片区策划方案、控规调整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编制招商文件,并与公开选取的合作企业制订拆迁补偿方案;配合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确认改造范围内一户一宅数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民)、世居居民、户数、村历年经济收入分红、村财务年度收支情况、房屋、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等数据;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配合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摸排旧村改造范围内加建抢建现象突出、入户测量配合程度低的区域,大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18.区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消防大队等单位。
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市更新工作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重要举措,在拉动经济增长、拓展存量土地利用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稳定房地产市场供应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加快推进我区重点区域和建成区旧村庄更新改造。
(二)加大统筹力度。
在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下,统筹审议城市更新政策措施及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审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把控审批全流程,协调解决城市更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推进区领导挂点督办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力度。
(三)完善政策措施。
结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各职能部门要针对我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抓紧完善和制定加快旧村改造工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文件,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提升镇(街)、村集体组织等工作人员对城市更新政策的认识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业务能力,更好地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五)积极宣传引导。
利用网络信息、新闻媒体、村民大会等多种方式,普及城市更新政策,广泛宣传城市更新工作对美化人居环境、补充公益设施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突出成效,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严防廉政风险。
落实旧村庄更新改造全流程全覆盖公开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努力打造旧村庄改造阳光工程,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七)严格监督问责。
如在工作推进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花都区城中村全面改造计划明细表
附件
花都区城中村全面改造计划明细表
序号 | 村(社) | 所属区 | 所属街镇 | 改造计划 | 目前进展 | 备注 |
---|---|---|---|---|---|---|
1 | 横潭村(河西经济社) | 花都区 | 新华街 | 三年计划 | 拆迁、建设 | 其余部分自然村(经济社)需综合整治 |
2 | 田美村(东南经济社) | 花都区 | 新华街 | 三年计划 | 完成招商,拆补方案表决 | 其余部分自然村(经济社)需综合整治 |
3 | 三东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招商、编制片区策划方案 | ||
4 | 东镜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三年计划 | 编制片区策划方案 | |
5 | 东莞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新雅街 | 三年计划 | 编制片区策划方案 | |
6 | 石塘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新雅街 | 三年计划 | 编制片区策划方案 | |
7 | 广塘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新雅街 | 三年计划 | 基础数据调查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8 | 杨一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三年计划 | 基础数据调查 | |
9 | 杨二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三年计划 | 基础数据调查 | |
10 | 三华村 | 花都区 | 新华街 | 三年计划 | 改造意愿表决 | 结合微改造,部分征收 |
11 | 九湖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三年计划 | 改造意愿表决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12 | 天和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三年计划 | 改造意愿表决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13 | 新街村(布心、望岗经济社) | 花都区 | 新华街 | 三年计划 | 完成改造意愿表决 | |
14 | 大陵村 | 花都区 | 新华街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15 | 岑镜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16 | 旧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17 | 新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18 | 李溪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拆迁 |
19 | 七庄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部分拆迁 |
20 | 山下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部分拆迁 |
21 | 东湖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拆迁 |
22 | 平东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拆迁 |
23 | 团结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新雅街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拆迁 |
24 | 大塘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 |
25 | 九一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 |
26 | 三凤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 |
27 | 平西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1-3社编制实施方案,其余未启动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1-3社已招商 |
28 | 大东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29 | 凤岗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0 | 高溪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1 | 利农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2 | 塘星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3 | 珠湖村 | 花都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4 | 东华村 | 花都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5 | 永明村 | 花都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6 | 南溪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7 | 石角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8 | 象山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39 | 永光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东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40 | 龙口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41 | 平山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42 | 小布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五年方案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43 | 清㘵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新雅街 | 五年方案 | 完成改造意愿表决 | 机场周边片区、全面改造 |
44 | 大华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45 | 东边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46 | 公益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47 | 罗仙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48 | 石岗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49 | 长岗村 | 花都区 | 花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0 | 和郁村 | 花都区 | 花山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1 | 两龙村 | 花都区 | 花山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2 | 五星村 | 花都区 | 花山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3 | 合成村 | 花都区 | 狮岭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4 | 军田村 | 花都区 | 狮岭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5 | 联合村 | 花都区 | 狮岭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6 | 瑞边村 | 花都区 | 狮岭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7 | 新庄村 | 花都区 | 狮岭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8 | 莲塘村 | 花都区 | 新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59 | 五华村 | 花都区 | 新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60 | 新华村 | 花都区 | 新华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61 | 耶家庄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62 | 三向村 | 花都区 | 新雅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63 | 官溪村 | 花都区 | 秀全街 | 十年规划 | 完成改造意愿表决 | |
64 | 九潭村 | 花都区 | 秀全街 | 十年规划 | 完成改造意愿表决 | |
65 | 乐同村 | 花都区 | 秀全街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66 | 新和村 | 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 花山镇 | 十年规划 | 未启动前期工作 | |
合计 | 66个村 | 4街3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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