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编号:HLGK-001)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共有一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企业符合报名条件。
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第三部分第四条第2.1款“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确认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2019年8月16日,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确认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商。
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办公地点:东莞市隔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国良
联系电话:13798888620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8月19日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招引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辖区内的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工作,现公开接受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协议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12日(节假日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村民委员会一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吴国良
联系电话:13798888620
附件: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
【编号:HLGK-001】
联合社: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盖章)
2019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招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 报名单位须知
一、特别说明
二、报名资料要求
三、报名文件的递交
四、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五、协议的订立
第四部分 前期服务协议
第一部分 招商邀请函
兹有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编号:HLGK-001】公开接受单位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2.项目情况: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改造范围内以旧厂房为主,拟更新单元范围约44.35公顷(约665亩)。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批复为准。
3.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包括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制定、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相关事宜。
4.联合社概况: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西南部,毗邻东坑镇,联合社所辖区域占地面积1.83平方公里,辖区内股民1622人。
5.资金来源: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6.项目性质:招引前期服务商。
7.前期服务费用结算时点: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成功并取得竞得企业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后,联合社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前期服务商。
二、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并具备10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验(需提供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2、报名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在东莞市开发项目不少于3个(需提供项目对应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项目公司与报名企业的关系证明材料、项目施工许可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介绍清单等)。
三、获取招商文件(招商公告)
招商文件在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东莞日报、联合社公告栏以及横沥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自然日,招商文件可在横沥镇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dg.gov.cn/hengli/
四、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资格评审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名文件的地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村民委员会一楼综合办公室。
2、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月日至月日。
4、评审地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村委会负责接收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文件,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招商条件由审查小组最终确定。)
五、联合社联系方式
联合社名称: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国良
联系电话:13798888620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东至半仙山第三工业区,南至寒溪河,西至石涌上围,北至隔坑旧村。拟更新单元范围约44.35公顷(约665亩),其中拆除范围约32.04公顷(约480亩)。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批复为准。
2、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前期服务工作内容
1.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镇政府完成项目的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更新方向、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公共设施综合部署等内容。
1.2.服务方式:协助镇政府进行方案编制(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和设计技术交流)。
2.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2.1.服务内容: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前期服务商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宣传、全程监督跟进)。
3. 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
3.1. 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城市更新项目的意愿调查。
3.2. 服务方式:进村摸查,介绍城市更新的优势与好处,征询权益人的改造意愿,开展答辩活动,提升不动产权益人对城市更新的认识,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改造意愿等。
4. 拆迁补偿方案制定
4.1. 服务内容:通过与不动产权益人沟通、研究和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
4.2. 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组织与不动产权益人进行协商,收集改造范围内不动产权益人的诉求。
5. 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5.1. 服务内容:协助政府(集体)确定综合收益,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起始价。
5.2. 服务方式:前期服务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协助镇政府(集体)确定实物收益与地价款起始价。
6. 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 服务内容:协助联合社完成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工作。
6.2. 服务方式:根据上述不动产权益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联合社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上报镇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取单一改造主体。
第三部分 报名企业须知
一、特别说明
1、报名企业应承担参加报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联合社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2、报名企业递交报名文件时需提交本项目的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258.62万元(费用结算以实际用地及建筑面积为准,不得超过各项的最高限价);
3、中选服务商必须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如没有其它单位参加报名及竞价时,中选服务商必须进行竞价。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企业应提交证明其符合报名企业资格和中选后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3)报名企业资格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材料)。
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3. 报名企业必须对报名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联合社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如因报名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企业承担。
5.报名文件一式五份,所有报名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报名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名文件的封面及所有内容页均需加盖报名企业的公章。
6.报名文件不允许有任何的更改,所有不完整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名文件递交
1. 报名企业应将报名文件正本、副本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应加盖报名企业印章。
2.所有报名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联合社有权拒绝接收。
3.所有报名文件均需保持密封包装的完好,如递交报名文件时存在未密封包装或包装存在开封痕迹等情况,联合社有权拒接接受。
4.报名文件一旦提交,相关报名企业不可对已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5. 报名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6. 联合社有权对报名企业递交的资料中的原件进行核查,报名企业须予以配合。
四、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1. 报名资格审查
1.1 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横沥镇城市更新办、农资办、财政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所及联合社代表组成,负责对报名企业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1.2 联合社在《招商邀请函》规定的报名时间结束后,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递交审查小组进行集中审查。
1.3 审查小组有权要求报名企业对报名文件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查验;原件与报名文件中的影印/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审查小组有权视该项证明材料为无效。
1.4 对于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联合社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并最终提交了报名文件的报名企业。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企业,不代表其已确认为前期服务商;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企业,评审小组须对不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进行说明。
2. 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2.1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联合社须将符合资格的相关企业报名文件提交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第一轮表决,若产生了超过三分之二股东代表投票数的企业,则其确认为前期服务商,若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出现,则选取投票数较多的前两家企业进行第二轮表决,第二轮表决投票数较多的企业确认为前期服务商。
2.2 联合社应将确认的前期服务商在联合社公告栏、横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联合社向中选服务商发出《前期服务商确认通知书》,联合社和中选服务商双方签订前期服务协议。
五、协议的订立
1. 联合社和中选服务商自确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文件要求和中选服务商报名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前期服务协议。
2. 签订前期服务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中选服务商应将协议副本报横沥镇政府备案。
第四部分 前期服务协议
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前期服务协议
2019年 月 日
甲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乙方: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广深科技走廊的建设,现对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城市更新。乙方根据公开招商文件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前期工作计划书。
一、项目情况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西环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东至半仙山第三工业区,南至寒溪河,西至石涌上围,北至隔坑旧村,拟更新单元范围约44.35公顷(约665亩),其中拆除范围约32.04公顷(约480亩)。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批复为准。
二、公司概况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实力保障
(报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前期服务工作项
1、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1.1服务内容:协助以镇政府名义组织编制单元划定方案,并委托具备甲级规划资质的单位承担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单元划定方案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前,须经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城规会审议通过。
1.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协助镇政府开展方案的编报工作(提供前期整理的现状资料、调查资料,给予专业意见、设计技术交流、委托第三方编制)。
1.3费用结算标准:以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收费标准为准。
根据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相关指引,本项目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费用上限为200万元。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2.1服务内容: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物权和未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实际使用人权益。不动产查丈,对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测量,确认其建筑面积,楼层数等。
2.2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上述确权查丈工作,由乙方总体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确权查丈、权籍调查、全程监督跟进等)。
2.3费用结算标准:以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收费标准为准。
土地、房屋信息调查根据东莞市房产及土地测量收费标准定价,房屋建筑面积量算根据《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费用约上限为160.58 万元,其中地籍调查费用单价为土地0.262元/平方米、建筑物0.294元/平方米,上限为26.9万元;测绘费用单价为土地0.345元/平方米、建筑物2.04元/平方米、现状地形测量图15369.5元/幅,上限为133.68万元,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3、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
3.1服务内容:对拆除范围中的所有相关土地权利人和实际权益人进行改造项目的意愿调查。
3.2服务方式:进村摸查,介绍城市更新的优势与好处,征询权益人的改造意愿,开展答辩活动,提升不动产权益人对城市更新的认识,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改造意愿等。
注:该事项涉及材料费、宣讲会费用、宣传费等费用均不列支。
4、拆迁补偿方案制定
4.1服务内容:通过与不动产权益人沟通、研究和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
4.2. 服务方式:通过土地房产查丈,对改造区域的不动产进行评估,并且结合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结果拟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组织与不动产权益人进行协商,收集改造范围内不动产权益人的诉求。
注:该事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拆迁补偿评估)按本协议第5.3条的约定执行。
5、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5.1服务内容:协助镇政府(集体)确定综合收益,包括实物性收益和地价款起始价。
5.2服务方式:前期服务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拆迁补偿评估、投资收益评估、地价款起始价评估等)。最终由镇政府以及联合社共同确定地价款起始价。
5.3费用结算标准:以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收费标准为准。
评估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评估费用上限为688.27万元,其中风险评估单价为0.904元/平方米,上限为40.97万元;交通影响评估单价为1.5万元/公顷,上限为50万元;土壤环境检测单价为3500元/点位,上限为97.3万元;拆迁补偿评估单价为2元/平方米,上限为100万元;投资收益评估单价为5.8元/平方米,上限为300万元;地价款起始价评估单价为2元/平方米,上限为100万元。费用计算面积以预估面积进行计算,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6、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1服务内容:协助政府(集体)完成挂牌招商方案编报。
6.2服务方式:根据上述不动产权益调查/改造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助政府(集体)编制本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经镇政府审批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再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取单一改造主体。
五、服务期限
前期服务工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限届满后,如本项目仍未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并提出延长时间,经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组织民主表决后,报市、镇政府审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延期。
六、费用支付
1、前期服务费用上限为1258.62万元,其中编制更新单元划定方案费用上限为200万元、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费用上限为160.58 万元、评估费用上限为688.27万元、管理费上限为209.77万元(管理费按前述三项服务费用上限总额的20%计算,即1048.85万元*20%=209.77万元)(前期服务费用以实际面积结算,超出部分联合社拒不支付。)
2、乙方聘请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
3、甲方在本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成功并取得竞得企业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将上述前期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4、前期服务费用均以合法合规的发票结算,并附内容清单。
七、协议的履行
1、本协议订立后,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暂停或者终止协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将变更、暂停或终止协议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镇政府审批及备案。
2、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需增加与本协议以外要求的,在不改变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八、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相关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容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九、其他
1、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得到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必须报名参加本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在没有其它单位参加报名及竞价时,乙方必须进行竞价;
2、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条款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五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因乙方经济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前期服务工作的,甲方无须承担前期服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附件:前期服务费用明细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附件:
前期服务费用明细表 | |||||||
编号 | 事项 | 服务内容 | 工作量 | 审核单价 | 审核总价码 (万元) | 备注 | 取费依据 |
1 | 更新单元划定方案 | 概念规划方案 | 44.35公顷 | 3万元/公顷 | 200 | 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增加50%的规划费用 | 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3.2.3 |
2 | 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 | 地籍调查 | 44.35公顷土地/预估52万平方米建筑物 | 土地0.262元/平方米,建筑物0.294元/平方米 | 26.9 |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 | |
测绘 | 44.35公顷土地/预估52万平方米建筑物 | 土地0.345元/平方米,建筑物2.04元/平方米(住宅、商住楼、综合楼平均价) | 133.68 |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28页 | |||
1:500现状地形测量(每幅图62500平方米) | 8幅图 | 15369.5元/幅 |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17号》第22页第(一)点第1项1:500地形图III类 | ||||
3 | 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 | 材料费 | 横幅、画册、海报、问卷等 | —— | 不列支 | 免费 | |
宣讲会 | 10场 | —— | 不列支 | 免费 | |||
宣传费 | 东莞日报、网络、电视台 | —— | 不列支 | 免费 | |||
4 | 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 | 风险评估 | 44.35公顷 | 0.904元/平方米 | 40.97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 |
土壤环境检测 | 278个点位 | 3500元/点位 | 97.3 | 44.35公顷,1600㎡取一个点,约取278个点位 | |||
交通影响评估 | 44.35公顷 | 1.5万元/公顷 | 50 | 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10.7 | |||
拆迁补偿评估 | 预估52万平方米建筑物 | 2元/平方米 | 100 | 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收费标准 | |||
投资收益评估 | 44.35公顷土地/预估52万平方米建筑物 | 5.8元/平方米 | 300 | 含集体资产评估费用 | 详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计价格[1999]1283号)附表收费标准 | ||
地价款起始价评估 | 44.35公顷土地/预估52万平方米建筑物 | 2元/平方米 | 100 | ||||
5 | 管理费 | 服务时间2年 | 完成前期服务工作 | 按总额的20%计费 | 209.77 | 按总额的20%计费,1048.85*20%=209.77 | |
6 | 总价 | 12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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