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2019〕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委同意,现将《江门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江门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11号),加快推进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传承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按照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和市加快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建立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市革命老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到2022年,全市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支持政策
根据全市革命老区村基础设施现状、人均可支配村集体收入水平等多方面条件对比,将全市423条革命老区村划分为一类老区村、二类老区村和三类老区村,分类实施予以支持。
(一)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确保财政投入与革命老区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加大对革命老区的人居环境改善、产业扶持、配套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老区村(不含社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省市县三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优化结构向老区村倾斜,按2018—2027年10年每个老区村平均投入1200万元标准,加大支持老区村(不含社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生态补偿,从市级按规定提取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指标市统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50%用于一类、二类老区村的道路、饮水、公共服务设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从2020年起,对我市一类老区村的六大类底线民生保障项目,根据省、市确定的底线民生项目的资金保障标准,新增支出部分(剔除中央、省补助后)市级给予50%的补助。统筹原有资金和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市级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资金,从2020年起,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老区村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提升。[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二)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解决革命老区群众反映最普遍、最迫切的道路、饮水、公共服务设施等问题为重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推进革命老区生态文明建设、“四好农村路”村道建设、巷道硬化、安全饮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全域向革命老区村延伸覆盖和提档升级,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省要求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市级补助资金,财政部门统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革命老区沙土路硬底化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并分年度安排财政预算投入。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优先解决革命老区200人以上自然村的村道硬底化问题,持续推进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快开平马冈、鹤山双合的“四合一”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进度,进一步优化台山广海、恩平沙湖的“四合一”农村客运站场示范点运营效果,提升客运服务水平。着力改善未通自来水的革命老区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供水设施改造,强化水质净化处理工艺,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革命老区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水质监测体系。加快推动电力、电信、商贸、邮政、供销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到2022年,基本完成革命老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通广播电视、物流快递、光纤信息网络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村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三)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革命老区加快推进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革命老区下沉,补齐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推进革命老区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健全党群服务中心和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发挥社工组织的补充作用,积极构建和完善集行政服务、农村信息直通车服务、金融保险、农机推广、农村电商、供销、乡村旅游以及培训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工伤、失业、社保等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村“30分钟农村基层服务圈”。 统筹推进革命老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化发展,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医联体和健康村镇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和革命老区村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市、县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力度。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公共图书馆和文化站(馆)、体育场(馆)等为重点,提升革命老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四)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革命老区红色历史和革命文化研究,深化红色资源和文化价值利用。全面推进“红色村”建设、加大“红色遗址”保护利用、深挖整理“红色史料”等工程,大力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擦亮一批具有侨乡特色的“红色文化名片”。加大对革命老区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力度,突出重点推进《江门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革命遗址分类定级制度,从历史价值、保存状况、环境条件、权属现状等方面,对全市现存革命遗址进行综合评估、分类定级,制定修缮、改造方案,分期分步实施。按照“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先急后缓、重点优先”的原则,制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革命遗址所在区域内的开发布局、文化旅游、交通建设等进行统一规划,为红色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顺体制机制,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衍生产业发展。依托开平周文雍陈铁军烈士陵园,台山林基路烈士系列纪念设施,鹤山址山云清楼和张怀楼,恩平镬盖山六壮士纪念公园等革命遗址,加快红色旅游开发建设,推进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以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开平司徒美堂故居、南楼纪念公园、台山飞虎队纪念亭等为重点,大力培育一批颇具五邑侨乡特色的“华侨华人爱国情怀”旅游线路和主题产品,打造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五)增强老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革命老区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推进振兴发展。统筹使用省级以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地。支持高标准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强化园区企业与普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和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和小农户发展。围绕丝苗米、茶叶、畜禽、鳗鱼、南美白对虾、饲料、新会陈皮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十百千万”产业振兴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发展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创建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老区村和专业老区镇。着力发展优质高效绿色生态农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田园综合体、农村旅游休闲等特色产业项目建设,拓展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构筑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等三产融合发展平台,鼓励低收入人口以闲置资源入股的方式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带动参与生产和经营,拓宽低收入革命老区人民增收渠道。[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六)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抓好革命老区村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改善相对落后革命老区村的生活条件。加大力度解决革命老区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着力改善老区村的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成果,加大扶持革命老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医疗、教育、农村危房改造等“输血”政策落实,聚焦产业、就业、创业等“造血”关键措施,建设一批“造血”扶贫项目,实现贫困户长效增收、稳定脱贫和共同富裕,确保2020年实现高质量脱贫目标。切实做好老区革命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五老”人员的抚恤补助工作,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革命老区优抚对象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辅助人员向优抚对象的家庭成员倾斜。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费条件的革命老区贫困人员,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老区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革命老区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到2027年完成革命老区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优先保障重点革命老区的用地需求,争取省根据各地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情况、重大产业项目供地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给予适当计划指标奖励,优先安排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加快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积极向省争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民住房专项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以及农村住房发展。[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八)进一步加强老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革命老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老区农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由县级15部门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挡在门外。“多源头”储备革命老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开展“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和“党员人才回乡计划”,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复退军人等群体中动员培养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提升革命老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推动农村各类基层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制度在革命老区落实落地,以“四个工作清单”为抓手加大软弱涣散老区村(社区)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力度,夯实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结合“百名第一书记”驻村工程,由驻村第一书记帮助一批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等革命老区村搞好党建、抓好发展,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亿元保障计划的深入实施,对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打造兼具红色文化展示和党建示范引领于一体的革命老区村示范点。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引导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等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款、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革命老区建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史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要在重大项目、重大合作事项方面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指导;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及时向省对口部门汇报,争取指导支持。蓬江、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是推进老区振兴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制订具体措施,全面推进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革命老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不断开创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江门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支持范围
附件
江门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支持范围
一类老区村(60个)
新会区(3个)
大泽镇:五和村
双水镇:上凌村
司前镇:田边村
台山市(13个)
北陡镇:沙湾塘村、沙头冲村、石蕉村、寨门村、小洞村
赤溪镇:磅礴村
冲蒌镇:官窦村
端芬镇:隆文村、墩寨村
深井镇:江东村、大洞村、龙岗村、那南村
开平市(26个)
赤水镇:三合村、高山村、东山村、林屋村、长塘村、步栏村、松南村、高龙村、和安村、瓦片坑村
大沙镇:大塘村、白沙村、岗坪村、新星村、夹水村、西湾村、联山村
金鸡镇:游东村、五联村、金鸡村、红光村、向北村、石迳村
蚬冈镇:群星村
月山镇:水四村、水三村
鹤山市(1个)
龙口镇:协华村
恩平市(17个)
横陂镇:湾海村、塘莲村
君堂镇:新塘村、琅哥村
良西镇:龙山村、那湾村、鹤坪村、松柏根村、龙安塘村
那吉镇:潭角村、大莲村、黄角村、那北村、那西村、七星塘村、沙河村
沙湖镇:横陂村
二类老区村(212个)
蓬江区(1个)
荷塘镇:三丫村
新会区(9个)
大泽镇:田金村、同和村、张村村
三江镇:联和村、新江村
沙堆镇:梅阁村
双水镇:仓前村
崖门镇:田边村梁黄屋村
台山市(77个)
白沙镇:西村村
北陡镇:平山蓢村、那琴村、大步头村、沙咀村、陡门社区、下洞村
赤溪镇:冲金村
冲蒌镇:前锋村
川岛镇:水平村、沙堤村、芙湾村、独湾村、川西村、川东村、马山村、联南村、飞东村、大洲村、塔边村、三洲社区
都斛镇:都阳村
台城街道:合新社区
斗山镇:唐美村、横江村、浮石村、秀墩村、安南村
端芬镇:海阳村、莲湖村、寻皇村
广海镇:城北村、中兴村、广海城社区
海晏镇:升平村、三兴村、东联村、那陵村、永和村、澳村、石美村、肖美村、海通村、丹堂村、廓峰村、沙栏村、河东村、和阁村、联南村、仑定村、春场村、新河村、洞安村、五丰村、联和村
三合镇:联安村
水步镇:密冲村、乔庆村
深井镇:獭山村、井西村、那中村、河西村、小江村、河东村、联和村、那北村、井东村、沙潮村、那扶圩社区
汶村镇:汶村、白沙村、小担村、五乡村、高朗村、上头村、大担村、渔业村
开平市(19个)
百合镇:厚山村
苍城镇:联兴村、大罗村、联和村
赤坎镇:灵源村、永坚村
大沙镇:黎雄村、星山村、沃富村、蕉园村
金鸡镇:锦湖村、联庆村、高镇村
龙胜镇:和兴村
马冈镇:荣塘村
塘口镇:以敬村、仲和村
月山镇:水二村
长沙街道:三江社区
鹤山市(43个)
古劳镇:茶山村、新星村、古劳村、上升村、丽水村
鹤城镇:先锋村、禾谷村、鹤城村、南洞村、小官田村、坪山村、东坑村、坑尾村、南中村
龙口镇:五福村、尧溪村、沙云村、青文村、那白村、三洞村、福迳村
双合镇:双桥都村、合成村、先庆村
宅梧镇:白水带村、荷村、村漱云村、上沙村、靖村村、下沙村、双龙村、选田村、泗云村、堂马村
址山镇:昆联村、新莲村、禾南村、昆阳村、昆华村、云新村、四九村、云东村、云中村
恩平市(63个)
大槐镇:大朗村、锦新村、塘冲村、沙栏村、大槐村、石坳村、河湾村、良洞村
大田镇:上南村、白石村、华南村、东南村、朗西村
东成镇:下湖村、鹿颈村、石桥头村、牛皮塘村、四联村、石岗村
恩城街道:石泉村、禄平村、新楼村
横陂镇:岐联村、白庙村、虾山村、白银村、横平村、甘围村、南华村、横西村、新潮村、横盘村
君堂镇:平安村、石潭村、杨屋村、西园村、潢步头村、沙冈村、新君村、清湖村
良西镇:福坪村、雁鹅村
牛江镇:莲华村、马龙塘村、岭南村、龙湾村、仕洞村
沙湖镇:伍边村、咀厚村、关村村、东岸村、下凯村、那梨村、南塘村、扁冲村、成平村、高园村、水楼村
圣堂镇:三联村、长安村、区村村、三山村、水塘村
三类老区村名单(151个)
蓬江区(8个)
荷塘镇:篁湾村、塔岗村、禾冈村、良村村、南村村
杜阮镇:松岭村、中和村
棠下镇:三堡村
新会区(15个)
司前镇:白庙村、石乔村
崖门镇:龙旺村
大泽镇:潮透村、沙冲村
会城街道:潭冲村
大鳌镇:新地村、十围村、百顷村、新一村、南沙村、深滘村、新联三村、三十六顷村、大鳌社区
台山市(49个)
端芬镇:三洞村
广海镇:团村
冲蒌镇:朝中村、竹洛村
海宴镇:望头村
三合镇:东联村
深井镇:康华村、蓝田村
汶村镇:沙奇村、九岗村、横山村、凤村
斗山镇:田稠村、莲洲村、福场村、西栅村、六福村、西乔村、曹厚村
川岛镇:高笋村、茅湾村、家槟村、山咀村、甫草村、略尾社区
都斛镇:银塘村、龙和村、南村、西墩村、沙岗村、大纲村、丰江村、坦塘村、莘村、白石村、金星村、古逻村、东坑村、竞丰村、下莘村、园美村
台城街道:大亨村、南坑村、石花村、长岭村、岭背村、白水村、罗洞村、泡步村
开平市(18个)
苍城镇:新村村
赤坎镇:塘美村、五龙村
马冈镇:大厂村
沙塘镇:丽新村
龙胜镇:棠安村、黄村村、齐洞村
水口镇:金山村
月山镇:水一村、金村村、天湖村
三埠街道:仁亲村、思始村、南山村、燕山村、三围村、迳头社区
鹤山市(24个)
桃源镇:甘棠村
古劳镇:麦水村
址山镇:昆中村、东溪村
龙口镇:粉洞村、四堡村
雅瑶镇:陈山村、昆东村、南靖村
鹤城镇:新联村、城西村、万和村、南星村、五星村
共和镇:平汉村、新连村、大凹村、民族村、来苏村、铁岗村、良庚村、南坑村泮、坑村、里元村
恩平市(37个)
君堂镇:君圩村
圣堂镇:歇马村、进职村
大田镇:朗北村、黄沙村、炉塘村、朗底圩村、岑洞村
东成镇:石路村、东新村、上湖村、横岗头村
横陂镇:横东村、大亨村、蓝田村、围边村
牛江镇:昌梅村、鹏昌村、梨园村、莲塘村、黄泥坦村
沙湖镇:乌石村、上凯村、圣园村、南平村、和平村
恩城街道:西安村、联合村、米仓村、塘劳村、石青村、平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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