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9〕1080号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经验的通知》(粤建市〔2018〕301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等多项政策文件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但从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上报的阶段总结情况来看,作为全省试点,你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为此,特别发专文督促,请你单位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工程咨询单位,找差距、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我厅将终止你单位的省级试点单位资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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