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简化原村小改造程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宝府办〔2007〕1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关于简化原村小改造程序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简化原村小改造程序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有关原村小改造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其审批时限要求,结合原村小现状以及改造需要,按修缮、扩建、拆建三类进行改造,为加快改造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修缮完善类(流程图见附件1)

  此类建设由于不涉及建设规划指标,市发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后由街道办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再编制概算,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发改局审批概算,在概算通过市发改局审批,完成预算审核及核准后(由于此类项目为一次性投入,预算按抽签法规定下浮比例直接编制预算,下浮后不超审批建安费即可),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装修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结构、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区建设局直接受理施工招投标、质量检测、预结算审核等工作。

  二、扩建类(流程图见附件2)

  此类项目分两种情况:一是指在学校现有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涉及学校原有建筑物;二是学校占地面积小,需要扩大用地。在市发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后:

  (一)区规划分局分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区国土分局对已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分批进行用地预审。

  (三)区环保局对已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分批进行环评审批。

  (四)区消防大队独立受理新建项目的消防审批,条件许可的,一次性完善学校原有建筑的消防审批相关手续。

  (五)区规划分局在项目通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消防审批后,核发《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新增用地,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核发《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人防报建审核,对新建建筑物在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图中心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核定项目总建筑规模。

  (六)区建设局受理施工招投标工作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拆建类(流程图见附件3)

  此类项目指学校存在必须拆除的D级危房,或者是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由于加固成本太高,建议拆除的楼房进行改造的项目:

  (一)各街道组织对相关楼房进行检测,经检测为D级必须拆除的危楼,按广东省危楼改造实施方案,今年内拆除并办理注消原资产再重新规划建设,对于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加固成本太高,建议进行拆除的楼房,必须上报市发改局批复同意拆除后,拆除并办理注消原资产再重新规划建设。

  (二)区规划分局分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区国土分局对已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分批进行用地预审。

  (四)区环保局对已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分批进行环评审批。

  (五)区消防大队独立受理新建项目的消防审批,条件许可的,一次性完善学校原有建筑的消防审批相关手续。

  (六)区规划分局在项目通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消防审批后,核发《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人防报建审核,对新建建筑物在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图中心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现有已建建筑物经质检部门建筑质量鉴定审核同意保留),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核定项目总建筑规模。

  (七)区建设局受理施工招投标工作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涉及原村小现有已建建筑,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校内现有已建的建筑一律免办违建处理手续并出具免于处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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