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禅城区“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

佛禅府办〔2011〕77号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禅城区“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 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禅城区“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批程序

为进一步推进“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加强“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 管理,根据《印发佛山市三旧改造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41 号)的精神,现对我区“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的报批程序明确如下:

(一)审查阶段

1. 由各镇街提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报告,经区政府同意调整后,启 动报批程序。(5 个工作日)

(二)审批阶段

2. 土地权属人提出申请(须加具镇街意见),并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资质 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后提交区旧改办;

3. 区旧改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会;(5 个工作日)

4. 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调整方案;

5. 区旧改办对“修改完善后的调整方案”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核 对;(3 个工作日)

6. 区旧改办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10 个自然日)

7. 公示后,区旧改办将规划成果报区委区政府联席会议批准;

8.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区旧改办进行批后公告, 并报市规划局备案。(2 个工作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附件:禅城区“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批流程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