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番府办〔2017〕9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规程》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规程中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请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核查标准。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番禺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规程

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更新规字〔2016〕3号)的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政策依据及工作目标

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标准与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版)》等政策文件为指导,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的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确认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掌握更新范围内土地、房屋、人口、经济、文化遗存等现状基础数据,摸清改造区域现状情况。

二、基础数据调查分类、调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基础数据调查类型。

城市更新基础数据主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提供共享数据及外业调查和测绘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按照调查类型分为基础数据普查、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

1.基础数据普查是指在共享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挖掘、现场调查、测绘,采集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满足城市更新工作对基础数据的需求。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片区项目,由市城市更新部门组织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区政府协调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予以配合。

2.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是指在未开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普查的区域,确需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的,应进行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由区政府商市城市更新部门确定调查范围并组织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3.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是指由区政府确定调查范围,以普查数据、片区策划基础数据为基础,详细调查项目范围内的现状基础数据,满足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二)调查内容及分工。

基础数据调查主要是调查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人口、经济、产业、文化遗存、古树名木、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等现状基础数据。与普查、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相比较,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需通过入户调查和入户房产测绘,获取实施项目的人口和房屋类数据。基础数据调查内容及分工具体如下:

1.人口、户籍数据。

人口、户籍数据包含户籍人口与户数、外来常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来穗人口)、流动人口、股东人口等。

户籍人口数据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属地镇(街)配合提供。

外来常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来穗人口)、流动人口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提供。

股东人口等数据由属地村社、镇(街)负责提供。

2.经济和产业数据。

村集体经济数据主要包括:近5年村集体总收入,村集体物业收入,村支出情况等。数据主要来源于村公开财务报表,由属地镇(街)或村社提供。

旧厂房、旧城镇经济数据主要包括近5年改造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年度经济总收入、经济增长率、营业收入、物业收入、租金水平、总支出、总利润等。数据主要由改造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属地镇(街)提供。

产业数据主要是按照三次产业分类调查建筑实际使用产业分类情况。产业数据主要由属地镇(街)负责提供。

3.土地数据。

土地数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用地通知书、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土地业务数据。其中,“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数据由区城市更新局负责提供;其余的土地业务数据区国土规划局负责提供,属地镇(街)配合。

4.房屋数据。

房屋数据主要是房产测绘数据,主要反映房屋的建筑时间、权属证件类型、权属证件登记号、证载占地面积、实测占地面积、证载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实测建基面积、证载结构、实际结构、证载层数、实际层数、2007年6月30日前建筑面积、2007年6月30日后建筑面积、权属性质、合法情况等内容。

房屋数据主要通过收集权属信息及通过现状房屋数据与2007年房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获取。最新现状房屋数据主要由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国土规划局、属地镇(街)负责提供。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提供改造范围内的危房数据。

区城管局负责提供核发的信息牌、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等材料。

区国土规划局负责对已办理合法权属证书的房屋、已确权或取得合法用地批文的土地,出具土地、房屋产权登记查册表或用地证明文件。对没有确权但办理过规划报建手续的房屋,提供报建审批文件。

属地镇(街)会同村社,对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提供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的宅基地的证明;提供2007年6月30日后建成房屋的“一户一宅”证明;世居祖屋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经批准的拆除重建、改建、新建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数据不能满足需要的,由调查单位通过外业调查和测量方式获取。

5.文化遗存数据。

文化遗存数据包含村域范围内各级登记在册的文物及经现场踏勘认定需保护的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主要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

现已登记在册的文化遗存数据由调查单位在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库中提取;现场踏勘认定需保护的有价值的历史建筑须分别经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可移动文物)、区国土规划局(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区城管局(古树名木)等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认定并登记在册。

6.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数据。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三大类,由属地镇(街)、村社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必要时,由调查单位通过外业调查方式获取。

三、基础数据成果确认工作流程

根据调查类型的不同,成果分别按照下述流程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一)普查成果确认。由市城市更新局负责对基础数据普查成果验收,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数据库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确认。按照初审、部门及镇(街)复核、市城市更新局核查、区城市更新局验收的流程进行成果确认。具体如下:

1.成果初审。

(1)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对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基础数据调查内容是否满足《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标准与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版)》及委托合同的要求,是否符合改造方案编制要求,数据是否完整等。

(2)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业内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主要包括调查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否合理,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

2.区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复核。区城市更新局初审通过后,将成果转交各相关部门、属地镇(街)进行复核。复核主要是由各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依照本规程“第二、(二)调查内容及分工”的安排,对基础数据调查成果中涉及自身职能的各类数据的时效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出具复核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3.提交市城市更新局组织核查。

基础数据核查是利用抽查方式对基础数据调查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

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由区政府提交市城市更新局进行数据核查。其中,房屋调查和房产测绘抽查比例不少于30%,抽查结果与上报核查的成果相较,误差比例小于等于5%的,认定合格;误差比例大于5%的,责令调查单位修正完善,并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复核并安排再次抽查。

4.验收。结合核查单位的核查结论,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三)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确认。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需进行综合确认。主要包括初审、部门及镇(街)复核、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核查、验收和公布等流程,具体如下:

1.成果初审与区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复核。与片区策划基础数据的成果初审、部门及镇(街)复核的流程与要求一致。

2.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对调查成果进行审定。

3.成果公示。由区城市更新局统筹协调属地镇(街),将调查成果(涉及保密的数据除外)在相关镇(街)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期间对数据有异议的,由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单位进行核实,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

4.提交市城市更新局组织核查。与本文第三、(二)第3点的要求一致。

5.验收、公布。结合核查单位的核查结论,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验收;由相关镇(街)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汇总上报、入库管理

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及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经核查合格后30日内,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汇总数据并以区政府的名义提交市城市更新局入库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相关单位和属地镇(街)要依照自身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报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审定,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分工要求,对涉及自身职责的数据进行复核及认定。

(二)属地镇(街)须严格控制“两违”,配合基础数据调查单位开展入户调查。

附件:1.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流程

2.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流程

3.调查表格


附件1

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流程

调查表格

附表1:**村人口数据调查表

番禺区**镇(街)**村人口数据

项目

人数(人)

户数(户)

备注

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居人口)

其中

股民人口

非村民人口

其中

世居居民

拥有房屋产权的非村民人口

常住外来人口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村委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人口数据已填表日期为截止时间,如有不同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附表2:**村户籍人口数据调查表

番禺区**镇(街)**村户籍人口数据

总户数/户

总人口数/人

截止规定时间新达到婚龄人数

备注

小计

男22周岁

女20周岁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公安分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规定时间由区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3)人口数据已填表日期为截止时间,如有不同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附表3:**村来穗人口数据调查表

番禺区**镇(街)**村来穗人口数据

来穗人员/人

居住半年以上来穗人员/人(户)

统计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来穗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如无“户”的信息,可不填。


附表4:**村财务**年度收入情况表

番禺区**镇(街)**村财务**年度收入情况表

项目

累计数(万元)

比例(%)

备注

村集体经济总体收入情况

经营收入

其中

集体物业收入

有合法手续部分物业

无合法手续部分物业

其中

2007年6月之前建成物业

2007年6月之后建成物业

其他

承包及上交收入

提留收入

投资收入

福利费收入

其他

小计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村委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原则需提供近5年的财务数据。


附表5:**村财务**年度支出情况表

番禺区**镇(街)**村财务**年度支出情况表

项目

累计数(万元)

比例(%)

备注

村集体经济总支出情况

经营支出

管理支出

税费及附加

基础建设支出

福利费支出

其他支出

小计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村委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原则需提供近5年的财务数据。


附表6:**村历年经济收入分红情况一览表

番禺区**镇(街)**村历年经济收入分红情况一览表

项目

备注

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万元)

年经济增长(%)

分红金额(万元)

分红占总收入比(%)

人均分红金额(元)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村委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原则需提供近5年的财务数据。

附表7:历年经济收入支出情况一览表

历年经济收入支出情况一览表(旧厂房、旧城镇)

年份

经济总收入(万元)

经济增长率

经营收入(万元)

物业收入(万元)

总支出(万元)

管理费支出(万元)

福利费支出(万元)

总利润(万元)

厂房租金水平(元/平方米)

商业租金水平(元/平方米)

住宅租金水平(元/平方米)

备注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改造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村委填写,并由村委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原则需提供近5年的经济数据。


附表8:古树名木统计表

序号

编号

树种名

树龄

种植年份

保护级别

地址

东经

北纬

权属单位

管理责任单位

管理职能部门

备注

番禺区**镇(街)**村古树名木统计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若已有古树名木枯死,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古树名木的位置坐标,可填写其他坐标系统的坐标值,但请予以说明,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9:历史文物普查表

番禺区**镇(街)**村历史文物普查表

序号

名称

年代

类别

类型

级别

地点

简介

在册编码

X坐标

Y坐标

面积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文广新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历史文物的位置坐标,可填写其他坐标系统的坐标值,但请予以说明,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0:历史建筑统计表

番禺区**镇(街)**村历史建筑统计表

序号

编号

建筑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国规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历史建筑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1:历史建筑线索统计表

番禺区**镇(街)**村历史建筑线索统计表

序号

编号

建筑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国规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历史建筑线索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2: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统计表

番禺区**镇(街)**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统计表

序号

编号

建筑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国规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3:市政及公建配套设施调查表

番禺区**镇(街)**村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统计表

序号

地点

设施编码

设施类型

设施类别

X坐标

Y坐标

备注

村委会:(盖公章) 镇(街)政府:(盖公章)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本表数据由村委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2)镇(街)政府核定盖章。

(3)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类别和代码表见附表13-2。


附表13-2 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代码表

设施分类

设施类别

编码

设施类型

设施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

100110

小学

100120

中学

初中、高中、完全中学、示范高中

100130

幼儿园

幼儿园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100210

福利院

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

医疗卫生设施

100310

综合医院

100320

卫生服务中心

10033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0340

妇幼保健院

100350

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文化体育设施

100410

图书馆

100420

文化馆

100430

影剧院

100440

青少年活动中心

100450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100460

体育中心

100470

居民运动场/馆

100480

游泳场

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100510

街道办事处

100520

派出所

100530

社区服务中心

100540

市政及其它管理用房

商业服务设施

100610

肉菜市场(生鲜超市)

100620

农贸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

给水设施

101110

水厂

101120

供水加压站

排水设施

101210

生活污水处理站

101220

工业污水处理站

101230

污水处理厂

101240

排水泵站

101250

排涝泵站

热力设施

101310

热源厂

101320

热力站

燃气设施

101410

气源厂

101420

门站

101430

调压站

101440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101450

液化石油气站

汽车加气站

邮政设施

101510

邮政支局

101520

邮政所

电信设施

101610

电信枢纽中心

101620

综合电信母局

101630

电信端局

移动通信设施

101710

交换局

101720

基站

电力设施

101810

500KV变电站

101820

220KV变电站

101830

110KV变电站

101840

电厂

环卫设施

101910

垃圾转运站

101920

垃圾压缩站

101930

垃圾填埋场

其它市政管理(抢险)设施

101940

消防站

101950

市政管理(抢险)设施

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

102010

社会停车场(库)

102020

城市广场

102030

公交首末站

102040

公路货运站场

102050

城市客运站场

102060

城市货运站场

102070

加油加气站

102080

铁路站场

102090

机场

102100

港口

含码头

102110

轨道交通站点

102120

轻轨地面站


附表14:**村在册危房统计表

番禺区**镇(街)**村在册危房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房屋地址

建筑年代

安全等级

处理意见

报告编号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住建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在册危房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5:**村村民建房信息牌清单

番禺区**镇(街)**村村民建房信息牌清单

序号

编号

镇街

地址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楼层数

新建/加建

其他情况描述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城市管理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建房信息牌对应房屋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附表16:**村村民住宅建设整治清单

番禺区**镇(街)**村村民住宅建设整治清单

序号

当事人

地址

占地
面积

层数

建筑
面积

是否超高超大
(填是或否)

是否一户一宅
(填是或否)

原址拆建或危房原址重建

原有村民住宅房地产权是否清晰(填是或否)

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填是或否)

镇街是否同意申请(填是或否)

施工铭牌编号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本表数据由区城市管理局填写并对数据进行确认盖章。

住宅建设整治对应房屋如有位置分布图,请随表格一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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