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公消〔2017〕29号

消防支队、各区分局、水上分局、公交分局、广州港公安局:

现将《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工作方案》

2、省消防总队《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使用的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1月6曰

联系人:张庆坚,电话:13922762119,38766228。

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使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配套规章,坚决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和省消防总队《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使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刘绍棠副局长任组长,消防支队李伟斌支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消防支队、各区分局、水上分局、公交分局、广州港公安局分管领导组成。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25日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排查3年来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各单位即日起立即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抽中)2类业务进行排查,全面查摆和整顿消防审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2014年以来以各级政府及部门证明文件、会议纪要、情况说明等各类文书代替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备案)业务(填写表1)。各单位要切实与规划行政部门做好沟通配合,通过公函查询验证、实地调取原件比对等形式,对每一份相关替代文书的真伪进行查证核实。对利用伪造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或给予合格的设计备案业务,要全面登记造册(填写表2)并准确上报。(各单位负责,消防支队汇总)

(二)撤销虚假案件消防行政许可。对利用伪造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或给予合格的设计备案业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进行撤销,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业务经办人、审批人予以追责。(各单位负责)

(三)全面梳理涉及消防行政许可条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在行政许可受理要求、办理程序等方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的相冲突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要逐一梳理并登记造册(填写表3)。涉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建议所在地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完善;涉及政府及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要及时提请修改或废除;涉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要坚决停止执行并及时进行清理废止。(各单位负责,消防支队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清理整顿工作纪律。各单位要站在事关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形象的高度,清醒认识消防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统一思想,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认真组织实施。

(二)从严把关建设工程受理依据。1月1日起,在涉及规划前置问题上,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市局将加强检查指导,并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在排查梳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准确上报,不得隐瞒、敷衍。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瞒不报的、弄虚作假等影响排查整顿工作的,无论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坚决予以处理。请各单位将清理整顿情况总结连同相应的数据表格,经领导审批签名并盖章后扫描,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消防支队汇总。联系人:张庆坚,电话:13922762119,387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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