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建委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国家劳动总局

国家城建总局

1980年3月1日

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报告

粉碎“四人帮”三年多来,各城市的环境卫生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后,脏、乱、臭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环卫专业队伍后继乏人。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迅速改变市容卫生面貌,经我们研究,并同国家计委、国家劳动总局商妥,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方针和任务,提高对环境卫生工作的认识。

环境卫生事业是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也反映着人们的精神面貌。因此,各级环卫部门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劳动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原则,加强环卫事业的建设。其具体任务是:(1)统一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各设市城市的环卫局(处、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严格监督执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行使自己管理职能;(2)组织专业队伍清扫街道,清运垃圾和粪便,修造和维护公共卫生措施,逐步实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3)对现有的“群众保洁员”和近郊社队负责的市区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统一归口,加强对环境卫生事业的领导。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归口领导。根据国发(1979)7号通告,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已经成立。其业务范围包括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据此,各省、市、自治区建委或城市建设局要把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归口管理起来。各设市城市建委或城市建设局和卫生局要抓紧办理交接工作,原属环境卫生部门的人员、编制、固定资产、专项资金、流动资金等均应全部移交。

环境卫生部门为事业单位,其日常经费实行“预算包干,差额补助”的办法,差额部分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基本建设、物资分配、劳动工资等,应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计划。环卫部门要加强经济核算,努力增产节约,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城市规划和设计部门,要把环卫设施(包括楼内垃圾道、楼外化粪池、垃圾站、公厕、小区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场地和工人休息室等)列入规划,积极支持环卫设施的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卫工人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环卫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的城市,可结合安排城市待业人员就业,在劳动计划指标内予以补充。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环卫专业队伍占城市人口的比例大致为:大、中城市3‰到4‰,小城市‰到3‰。

各城市环卫部门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范围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切实抓好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注意提高环卫职工的政治地位,在推选各级人民代表和评选先进模范人物时,要有环卫职工的一定比例,培养时传祥式的劳动模范。宣传部门应加强对环卫事业的宣传报道。

要逐步提髙环卫工人的经济待遇。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应发给环卫津贴,并保证按标准供应个人防护用品。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应参照全民所有制的待遇,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住房等其他福利,也应给予重视。

(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环卫机械化。

要减轻劳动强度,改善作业条件,必须提髙环卫机械化水平,逐步实现机械化作业。为此,环卫机械的生产要列入计划,逐年安排解决。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械加工能力,积极装配和制造环卫机械。所需汽车底盘和物资,主要由各省、市、自治区解决。同时,国家对大、中型环卫机械生产所需的汽车底盘、材料及配套件,应给以必要的补助。为了不断提髙环卫机械的产品性能,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加速实现环卫机械化,大、中型环卫专用机械列为国家城建总局归口管理的产品,实行统一规划发展,抓好产品的选型、定型和“三化”工作,负责国家补助的环卫机构的生产和分配。

各城市环卫部门应大力加强环卫机械的维修保养,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五)加强环境卫生的科学研究工作。

我国环卫科学研究仍是一个空白,需要迎头赶上。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搜集国内外城市环卫的科技情报,研究环卫机械、设施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逐步建立自己的科学研究机构。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