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细则》和《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油气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制度,规范油气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和计算机著录,提高数字化油气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水平,我部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细则》(以下简称《制作汇交细则》)和《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以下简称《著录细则》)。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资料汇交人应严格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汇交纸质资料,同时按照《制作汇交细则》、《著录细则》制作和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并对汇交的存档文件、源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可用性、完整性负责。

二、国土资源部油气储量评审机构评审油气储量,以及各油气公司在评审验收各类地质工作项目成果时,应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审查,重点审查电子文件的格式、电子文件载体信息与纸质载体信息的一致性,以确保新形成的油气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符合要求。

三、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要严格按《制作汇交细则》和《著录细则》的规定,检查验收电子文件。从2008年1月1日起,对不按《制作汇交细则》及《著录细则》制作并汇交电子文件的,不得通过对其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的验收。

国土资源部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汇交要求。本细则适用于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和验收。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油气成果地质资料

  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等不同表现形式,以纸介质、磁介质或光盘等介质保存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技术文件材料。

  2.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信息,按一定格式存储在光盘、磁介质或其它介质上,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存储,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油气成果地质资料。

  3.油气成果地质资料附加电子文件

  对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标注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以及与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有关的支持软件、库文件等的说明。

  4.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一份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及其附加电子文件的总和。

  5.存档电子文件

  通过制作直接得到或通过对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而间接得到的符合存档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等工具软件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7.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可以任意缩放且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使用时,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软件环境或库文件等。

  8.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像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二)类别

  根据油气成果地质资料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其电子文件分为以下七类:

  1.正文类:记录油气地质工作过程、内容和成果的文字部分,即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审查和验收时出具的文件,如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文件。

  6.数据体及软件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体和软件。

  7.其他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上述6类以外的文件。

  除数据体和软件类只有源电子文件外,上述其他各类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形成方式的不同,每一类文件又分为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两类。

  (三)命名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照其类别进行命名。文件名由8个字符组成(不包括文件名后缀),按其标识作用的不同,分为3个部分:类别位、册序位、文件序号位,如图1所示。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以及数据体和软件类电子文件的命名按照制图或建库时的相关规范或自身的命名规则进行。

  图1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名示意图(略)

  1.类别位(第1位)

  标识该电子文件的类别,类别代码如下表所示: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类别代码表(略)

  2.册序位(第2-3位)

  册序位用于标识该电子文件所在分册的顺序。册序位的值为01~99。若其值小于10,册序位的第1位填充“0”。

  同类未成册的电子文件视为一册。

  3.文件序号位(第5-8位)

  标识该电子文件在本分册中的顺序。同一分册电子文件的文件序号,从“0001”起连续取值。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类别和文件名的命名示例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二、格式要求及编制

  (一)总体要求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纸介质资料的内容一致。

  成果地质资料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和附加文件均要进行汇交(数据体和软件类只汇交源电子文件及附加文件)。

  (二)文本部分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是指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体和软件以外的以文字和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文本部分对源电子文件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应为通用的文本文件格式,不得加密。推荐采用Microsoft office简体中文格式或WPS格式。

  文本部分存档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

  文本部分中的插图、插表等的格式以能插入文件,且在其中能正常使用为原则,优选格式是jpeg、gif、pdf等。

  2.编制要求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电子文件的内容编排顺序和编辑格式按照油气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字号一般不小于5号字,行距不得低于单倍行距。

  文本部分电子文件页面的尺寸以A4为宜。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应带有页码,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居中”或“外侧”(奇数页在右侧,偶数页在左侧)。特殊页面也可采用其他对齐方式。

  所有插图、插表、图版应直接插入文字的相应位置,无遗漏,边界完整,不得覆盖其他信息,也不得采用超链接的方式处理。

  所有图片、表格、图版等在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应向上,插图名称置于图的正下方,插表名称置于表的正上方。

  电子文件所载信息清晰完整。

  审批文件的排列顺序符合要求,专家签名、公章等信息无遗漏。

  (1)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的每一个分册应分别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如文件过大而影响浏览时应分成多个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上的页码应尽可能与纸介质上的页码相对应。

  资料的题名、篇名(部分名)、章名、节名等标题应用字处理软件的标题命令定义,标题阶次依次降低(如采用1-4级标题),同一层次标题的阶次应相同。各电子文件的目录(或目次)要通过字处理软件的插入目录命令自动生成,应具有超链接。

  当附件类文件中又含有完整的一套正文、附图、附表等类文件时,应将它们合并到相应的类别中,并在电子文件登记表(续页)的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制作其他类源电子文件时,对于没有手工录入的文件部分,允许采用插入栅格图形文件的方法来形成。

  (2)审批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中的审批文件应单独组成一类电子文件。

  当存在多个审批验收文件时,应按照审批级次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编排。对同级的验收文件、审查意见书,以验收文件在前,审查意见书在后进行编排;同级、同类的审批验收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由新到老进行编排。

  审批类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正式批件一致,编排格式与正式文件尽量一致。每一份审批类电子文件必须注明发文机关(公章)、发文时间。公章的内容可以用文字表示。评审(审查)意见书应含有评委名单,评委签字用手工录入。

  审批类的源电子文件在制作时采用手工录入文件,对于没有手工录入的文件,允许采用插入栅格图形文件的方法来形成。

  (3)附表类电子文件和插表的编制

  对附表类电子文件,每一个附表均应有表名和表头。

  使用Excel软件来制作附表类电子文件时,原则上不对表格做切割。不同册的附表不能放在同一个Excel文件中。同一册附表中的每张表使用一个工作表来表示,工作表标签用表名的简称来命名。

  用Word或Wps字处理软件制作附表类电子文件时,应采用表格命令或插入文件的方式来直接制作,不得采用超链接的办法处理。附表的纵向尺寸应以版芯的尺寸为界限,如果横向或纵向超出版芯,可用续表来解决。续表中要有表栏头,表名可省略。

  用Microsoft office或Wps字处理软件制作的附表类文件的表名要使用标题命令进行定义,标题样式不作具体规定,以美观实用为原则;标题命令完成后应使用软件自动生成目录,其制作方法与正文类相同。

  文中插表除表名不使用标题命令进行定义外,其他要求和编制方法同附表类一致。

  (三)附图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附图类源电子文件的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应尽可能地采用遵循OGC(Open GISConsortium,开放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协议的主流工具软件来制作。图件制作完成后要提交相应格式矢量图形文件,以及运行这些矢量图形文件绘图时所必需的相关文件(如二次开发软件、系统库、外部链接文件、字库和文件等),并保证这些矢量图形文件可以被再利用。附图类存档电子文件采用下列3种格式之一:jpeg、gif和pdf。

  2.编制

  附图类电子文件的内容、色彩、幅面大小、字体等要符合制图标准及相关规定,电子文件的内容要与纸介质内容一致。

  附图类的存档电子文件应尽可能通过对源电子文件进行制作或转换而得。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扫描等数字化方法形成,但不得使用数码相机拍照的方式形成。在制作或转换形成存档电子文件时,分辨率的选取以保证图形的精度和清晰度为准,一般选取300dpi;对压缩的jpeg格式质量因子取75以上。采用扫描等数字化方法形成存档电子文件时的质量技术指标参照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保证信息清晰可读,线条连续,数字、符号等清晰无歧义,没有错漏。

  在编制附图类电子文件时,应按照一张图一个顺序号的原则统一编号。存档电子文件按一张图一个电子文件、源电子文件按照一张图一个文件夹的原则编制。

  对超AO幅面图件的电子文件原则上不进行分割。当影响浏览使用时可切割成多张图,切割后的各电子文件应能独立使用。对分成多个文件的同一幅图,每个文件中均应有图头。

  对于分幅制印的同一幅图件,用数字化方法形成电子文件后,如果造成在计算机上浏览不便,可进行拼接等方法加工处理,形成一个电子文件。

  装订成册的附图(附图册)其电子文件制作要求与附图类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其存档电子文件应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如文件过大而影响浏览时可以分成多个电子文件。

  (四)数据体和软件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数据体和软件类电子文件的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可根据建库或开发时所用的工具软件而提交相应格式的电子文件,但这些文件应符合相关建库标准或工作指南。

  2.编制

  数据体和软件类在编制时按照“数据体”、“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类别分类建立文件夹存放相应的电子文件。数据体或软件所用到的各种工具软件的系统库、字库等相关文件,要以独立文件夹的形式与其他与之相关的电子文件存放在一起。如果是整个系统共用一套文件,则可将它们存放在上一级文件夹中,并在电子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文档说明”中给予说明。此外,在编制数据体和软件类电子文件时,要将其工作(成果、总结)报告作为电子文件的正文。

  (五)其他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电子文档的外标签、电子文件登记表、资料汇交清单等归于其他类文件中。源电子文件格式推荐采用doc、wps格式,存档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

  1.说明文件

  对于每份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都要编制一个文件名为“Readme”的说明文件,用来对该电子文档给予必要的说明。

  说明文件的说明内容主要有:该份电子文档制作时的软硬件环境、运行或浏览电子文件的相关软件、各种注意事项,并写明一些必要的参数(如坐标系、比例尺、投影方式、投影参数、字段名及字段名含义等)以及其他一些与电子文档有关的必要说明等。对jpeg等压缩格式的图件,必须注明图件的实际尺寸和形成存档电子文件时所采用的分辨率。

  2.电子文件登记表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过程中需要填写电子文件登记表,表的格式见附录B。

  资料汇交清单见附录C。

  三、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组织形式

  (一)一级子目录

  每一份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以一个独立的子目录(一级子目录)置于根目录下,子目录名即为该份资料的电子文档号。电子文档号由汇交人视情况自行确定,其长度不宜超过12个字符。该份电子文档所有的电子文件均置于该子目录下。

  (二)二级子目录

  在一级子目录下建立名为“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的两个二级子目录,分别用于直接存放该份电子文档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二级子目录下可根据需要分别建立三级子目录。

  (三)三级子目录

  对于数据体和软件类,要在“源电子文件”子目录下建立一个名为“数据体和软件”的三级子目录,然后再将数据体或软件的源电子文件按照其原有的目录结构分类存放到该子目录中。

  对于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要在“源电子文件”子目录下按照一张图件一个子目录的原则再建立若干个三级子目录,每一个子目录的名字与该图所对应的存档电子文件名相同,它们将分别用于存放该图的源电子文件以及运行上述文件时所必需的相关文件(如二次开发软件、系统库、字库和文件等),且这些相关文件要以一独立的文件夹进行存放。如果各图件的源电子文件是用同一工具软件形成的,运行时所必需的相关文件相同,则可以将这些相关文件以一个独立文件夹的形式直接放在“源电子文件”子目录下,但此时应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进行说明。

  如果在二级或三级子目录下还需再建立其他的子目录,那么创建后应在电子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文档说明”中进行说明。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组织示例见附录D。

  四、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检查与录制

  (一)检查

  所有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编制完毕后应对电子文档的内容、格式、文件名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保证电子文档的质量。

  1.完整性和正确性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及其附加文件的数量和内容应齐全完整;文件格式、文件名、文件夹名正确,组织方式应符合要求。所有电子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

  2.文本部分电子文件质量

  文本部分电子文件格式和编制应符合“二、格式要求及编制”中“(二)”的要求。

  3.附图部分电子文件质量

  附图部分电子文件格式和编制应符合“二、格式要求及编制”中“(三)”的要求。

  4.数据体及软件质量

  应保证所汇交的数据体和软件能正常打开和使用。如果数据体和软件带有密钥或加密狗,应一并汇交,对密码、用户名等内容应在电子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文档说明”中进行详细说明。 数据体文件在相应的工具软件和环境下能够正确地浏览和使用,所附系统库、字库等相关文件完整齐全、真实可用。

  脱平台软件可以正常安装,安装后各功能使用正常。非脱平台软件在相应平台和环境下能被正常使用。

  软件的源代码在相应的环境下可打开阅读,能够被重新生成安装程序和正常使用。

  软件和数据体的使用说明等技术文档可被正常打开和阅读。

  5.电子文件登记表质量

  Bl表要从整体上对电子文档的信息进行记录,B2表要对每一个电子文件(数据体和软件为文件夹)的属性逐一进行标注,所有的内容信息要齐全、完整、规范,不能有遗漏和错误。

  (二)录制

  1.录制载体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录制载体类型的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CD-ROM光盘、DVD光盘、硬磁盘等。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录制载体。

  2.录制要求

  在完成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质量检查后,对合格的电子文档进行录制。录制前,要将电子文档中多余的电子文件全部删除。

  在确保没有病毒的情况下,采用中速兼容方式进行录制。

  以光盘作为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录制载体时,应采用一次性刻录,禁止以多区段刻录的方式进行录制。

  对电子文档进行复查。复查无误后,在存储载体上标记载体编号,贴上载体外标签,标签格式见附录E。

  五、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的验收

  (一)验收内容

  包括电子文件的格式、组织方式、文档信息的完整性、文档载体的安全性、文档载体的可读性、文档载体信息与纸质载体资料内容的一致性。

  (二)验收方法

  1.载体的验收

  电子文档的载体不应有擦痕、矫变、斑点、霉变、损伤等痕迹,载体表面清洁。

  电子文档载体应能在通用的读取设备上被正确读取,不携带病毒且能进行正常的复制。

  电子文档载体的外标签应正确无误。

  2.汇交电子文档登记表的验收

  汇交电子文档登记表的填写应规范、正确。

  3.电子文件的完整性验收

  对照电子文件登记表、相应纸介质资料和“Readme”等文件,仔细查验汇交电子文件的完整性。

  4.查验

  浏览每一个电子文件内容是否清晰、齐全;电子文件格式、文件组织方式是否正确;存档电子文件、源电子文件和附加电子文件是否齐全。

  附录:A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类别、文件名及文件题名示例(略)

     B1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登记表(略)

     B2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登记表(略)

     C资料汇交清单(略)

     D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组织示例(略)

     E油气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载体外标签(略)


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的计算机著录。

  一、定义

  (一)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

  建立油气地质资料数据库过程中,对油气地质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可能作为检索词的各个信息)进行分析、选择并录入计算机,以形成条目的过程。

  (二)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项目

  揭示油气地质资料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是构成油气地质资料条目和目录的最小信息单元。

  (三)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条目

  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的结果,是构成油气地质资料数据库的记录。

  (四)油气地质资料目录

  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具有一定体系的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条目的组合。

  (五)油气地质资料载体

  记录和储存油气地质资料信息的各种介质。

  二、著录方式及要求

  (一)著录单位

  著录最小单位为文件级。

  (二)著录用文字

  1.著录用汉字应使用规范化的简体中文。

  2.英文版式文字应依照其文字规则著录。

  3.除中文或英文版式之外的任何语种版式的油气地质资料,可采用将相关著录项译为中文后著录,并加“[]”号。

  4.资料(著录)中所涉及的生僻字、难辨字或繁体字等应通过查阅字典或进行考证后,使用规范化的简体中文著录。

  5.除专有名词外,时间项、井号与矿区项、排检与编号项等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涉及计量单位的著录项目一律使用统一的国家计量标准。

  6.图形及符号应按照原文著录,无法照录的可改为能反映原意的其他形式的相应内容,并加“[]”号。

  (三)著录内容要求

  1.所有著录项内容,应以资料实体作为著录依据。

  2.应明确著录的每项内容,对隐含内容的题名及井名等必著项,要认真查阅原件,并采用诠释的方法予以明确。所谓诠释法是对可能引起疑惑、误解、混乱的著录内容加以说明,说明文字置于被说明内容之后,并加“[]”号标识。

  (四)著录信息源

  1.著录信息来源于被著录的油气地质资料。被著录油气地质资料本身信息不足时,可参考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著录。

  2.取自油气地质资料本身以外的著录信息或编目员自拟的著录信息均须加“[]”号标识。

  3.文字报告著录主要依据封页、扉页、文头或文尾。

  4.图表著录主要依据图头、图标、表头、责任栏或说明。

  5.光(磁)盘著录主要依据盘片上的标识或所采集的油气地质资料的相关信息源。

  三、著录项目

  油气地质资料著录项目分为必著项目和选著项目(见附录B),共分10大类,每类分若干著录项目。

  (一)题名与责任者项

  1.题名

  (1)正题名

  (2)副题名

  (3)并列题名

  (4)其他其他题名信息

  2.责任者

  (1)形成单位

  (2)编著者

  (3)审批单位

  (4)立卷归档(提交)单位

  (5)著录者

  (二)时间项

  1.形成时间

  2.审批时间

  3.立卷归档(提交)时间

  4.汇交时间

  5.著录时间

  (三)文本与语种项

  1.文本

  2.语种

  (四)井名与矿区项

  1.井名

  2.井段

  3.比例尺

  4.许可证号

  5.矿区名称

  6.矿权有效期

  (五)特殊细节项

  1.地理坐标

  2.所属行政区划名称

  3.所属盆地名称

  4.关键词

  (六)密级与保管项

  1.密级

  2.涉密种类

  3.涉密事项

  4.保密期限

  5.保管期限

  6.保护期

  7.保存单位及地点

  (七)载体形态项

  1.载体类型

  2.数量及单位

  (1)数量

  (2)单位

  (八)提要项

  (九)排检与编号项

  1.档号

  (1)全宗号

  (3)分类号

  (3)类别号

  (4)件号

  2.电子档号

  (十)附注项

  四、著录用标识符

  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用标识符均应使用半角符号。

  1.“[]”方括号:用于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自拟或诠释的著录信息。

  2.“:”冒号:用于比例尺、数量及单位之间。

  3.“;”分号:用于同一著录项的多个著录细节之间。

  4.“,”逗号:用于同一责任项的个人或团体责任者之间,分段页码的第二、第三段页码之前。

  5.“()”圆括号:用于替代“[]”号,载体形态项的补充说明及其他标识项的年月标识。

  6.“…”节略号:用于标识省略的著录内容。

  7.“?”问号: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例如推测著录的编制年月等,并与方括号“[]”结合使用。

  8.“一”短连线:用于时间、卷期、档号、井号、图幅号等起迄连接。

  9.““””双引号:用于引用内容。

  五、著录项目细则

  (一)题名与责任者项

  1.题名

  题名又称标题、题目,是直接表达油气地质资料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名称。

  (1)正题名

  指单份油气地质资料封页的题目名称或图头上的题目名称。正题名一般照原文著录,并作如下处理:

  ①正题名原则上应按照规定信息源上的文字照录,并保留具有语法及标点作用的空格。题名中的某些特殊文字、特殊数学公式、希腊字母以及超出文本的手写符号或图形等无法著录时,可用其他相应的符号或文字代替,代替时应加“[]”号,如果题名等内容含有“[]”号,为避免误会,著录时应改为“()”号,同时在附注项注明。

  ②如正题名前面有责任说明或其他有关内容,并在语法和版式等方面与正题名构成一个整体时,应将这些内容视为正题名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著录。否则,则将这些有关内容分别著录于其他有关项。

  ③分卷(册)次作为正题名的组成部分时,应与正题名间空两个字符,著录为:“第一卷”

  “上册”“第一期”“上下册”……等。

  ④如规定信息源中题名发现明显错误时,也要照录。同时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其后面的“[]”号内,并在附注项注明。

  ⑤规定信息源无正题名时,可根据同一保管单位内的其他信息源著录,或由编目人员根据油气地质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自拟,并应置于“[]”号内。

  ⑥题名不超过256个字符,过于冗长时,在不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可采用缩写或删去冗余,节略内容用“…”号表示。

  ⑦规定信息源为中文繁体字题名时,一律用中文简体字著录,同时在附注项注明。

  ⑧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题名的著录,应著录该文件所载内容的题名,并依据《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要求》中的命名规则著录。

  (2)副题名

  副题名又称副标题,是解释或从属于正题名的题名。副题名原文照录。

  (3)并列题名

  并列题名是以第二种语言文字书写的与正题名对照并列的题名。除应遵循题名信息的著录规则外,一般应作如下处理:

  ①如有并列题名的,并列题名应一并著录。

  ②规定信息源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题名时,未被选作正题名的题名应作为并列题名,并列题名必须取自于规定信息源。

  ③规定信息源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题名时,按规定信息源的版式或顺序选择最显著或第一个并列题名著录。

  (4)其他题名信息

  上述题名信息以外的其他题名信息,除应遵循题名信息的著录规则外,一般应作如下处理:

  ①凡从属于正题名、并列题名等的题名信息,均著录为其他题名信息。

  ②翻译资料的原题名一般不作为其他题名信息。

  ③正题名由简称或缩写词组成,但全称形式又在规定信息源中出现,其全称形式应按其他题名信息处理。

  ④规定信息源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题名信息时,则按规定信息源中的顺序依次著录两个。

  ⑤规定信息源中有一个或多个并列正题名,而其他题名信息只有一个时,应将其他题名信息著录在最后一个并列正题名之后。

  2.责任者

  指对油气地质资料的形成及其内容的开发研究和创新或勘探开发项目成果的完成负有责任或作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包括形成单位、编著者、审批单位、立卷归档(提交)单位及著录

  者等著录项。

  (1)形成单位

  指承担勘探开发地质科技生产活动,形成油气地质资料的单位。

  (2)编著者

  指油气地质资料的主要编制人员。

  (3)审批单位

  指负责对油气地质成果进行最终审查批准或认定、验收、鉴定和评估确认的单位。

  (4)立巷归档(提交、)单位

  指依照合同或规定等向档案馆(室)移交归档油气地质资料的单位。

  (5)著录者

  完成一个油气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条目的著录人员,著录该责任人的姓名。

  责任者著录说明如下:

  ①责任者各项应按规定信息源中的文字和顺序著录,并著录该责任者的全称。立卷归档(提交)单位责任者项的重要信息之一,必须著录。

  ②M‘责任方式中有1-3个责任者时,依次著录;3个以上责任者时著录前3个责任者,并在第3个责任者后加“()”号,括号内填“等”字样。所著录的个人或团体名称之间用“,”分隔。

  ③责任者为个人时,著录该责任人的姓名。

  ④个人或单位名称前后的表示资格、学位、职务等内容,如不是识别个人或单位所必需的内容,著录时应予以省略,此时不加“…”号。

  ⑤油气地质资料汇编成果如无汇编者,而又取其中一篇的题名为该汇编成果的题名时,则取该篇的责任者为该汇编成果的责任者。

  ⑥油气地质资料的审批材料,审批者和呈报单位均为责任者。

  ⑦未署责任者的油气地质资料,应著录依据其相关文件材料考证出的责任者,并加“[]”号。考证无结果的,著录立卷归档(提交)单位。

  ⑧责任者有误的,应按原文著录,考证结果附后,并加“[]”号。

  (二)时间项

  依据不同的著录对象,分为油气地质资料的形成时间、审批时间、立卷归档(提交)时间、汇交时间(汇交接收时间,汇交验收时间)、著录时间等。

  1.形成时间

  指油气地质资料的编制时间。

  2.审批时间

  指批准机构对油气地质资料的批准或认定、验收、鉴定和最终评估确认的批文时间。

  3.立卷归档(提交)时间

  指向档案馆(室)移交归档的时间。

  4.汇交时间

  指汇交人向国家汇交油气地质资料时,由地质资料管理机关签发有关汇交证明文件的时间,或馆藏机构验收合格的签收时间。分别著录为汇交接收时间和汇交验收时间。

  5.著录时间

  指完成油气地质资料著录的时间。

  6.时间项著录说明

  (1)时间项的著录格式为YYYY - MM - DD。

  例:2006年5月8目,著录为2006 - 05 - 08。

  (2)没有标注形成时间的,应著录根据其内容或相关文件材料考证出的形成时间,考证不出的应著录立卷归档(提交)时间,同时在附注项说明,并加“[]”号。

  (3)时间记载有误的,应按原时间著录,同时在附注项说明,并加“[]”号。

  (4)没有年度的,著录与立卷归档(提交)年度一致的年度。

  (5)有年度缺月日的,著录为YYYY - 01—01。

  (6)有年月缺日的,著录为YYYY - MM - 01。

  (7)非公元纪年的时间,著录换算后的公元纪年。原文时间著录在附注项,并加“()”号标注。

  (三)文本及语种项

  1.文本

  指油气地质资料的稿本名称。

  文本项依据实际情况著录为正本、副本、草本、定稿、手稿、草图、原图、底图、蓝图等。

  2.语种

  指记录油气地质资料的题名及其正文的语言种类。

  (1)汉语形成的油气地质资料可不标著,采用默认方式。

  (2)有译文或包含译文的油气地质资料,应标著“译文或含译文”。

  (3)多种语言文字形成的油气地质资料的语种全部标著,并用“,”号隔开。

  (四)井名及矿区项

  1.井名

  是指一口井的名称。

  (1)著录油气单井地质资料必须著录井名,并以实际井名为准,井名尾部应标著“井”字。

  (2)没有井名或井名有误的,要加以考证,考证出的井名加“[]”号标明,并在附注项内说明。

  2.井段

  指油气单井地质资料的实际深度(区间)。

  (1)著录单井油气地质资料的井段应包括上限和下限。

  (2)井段上限和下限之间加“—”号连线。

  3.比例尺

  指图幅类油气地质资料的横向比例尺或纵向比例尺。

  比例尺的著录采用阿拉伯数字及“:”符号组合表示。

  例:1:20000。

  4.许可证号

  指探矿权许可证或采矿权许可证的实际编号。

  5.矿区名称

  指探矿权许可证或采矿权许可证上登记的实际项目名称。

  6.矿权有效期

  指探矿权许可证或采矿权许可证的实际有效期。著录矿权有效截止时间。

  (五)特殊细节项

  指油气地质资料的特殊记载事项。

  1.地理坐标

  指地质工作区所处的地理坐标。

  地理坐标以起始和终止经、纬度表示。应据实著录。

  大地坐标的要转换成地理坐标。

  2.所属行政区划名称

  指油气地质资料对应工作区的行政区名称。例: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3.所属盆地名称

  指油气地质资料所属盆地的名称。应据实著录。例:松辽盆地。

  4.关键词

  指在标引和检索过程中,取自资料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词或词组。

  著录关键词应不超过5个,各关键词之间空一格。

  (六)密级及保管项

  1.密级

  指油气地质资料的国家秘密保密等级。

  (1)密级的著录按照油气地质资料形成时所划定的保密等级据实著录。

  (2)对已升、降、解密的应著录新的密级。

  (3)著录保密等级一律使用汉字。

  2.涉密种类

  指国土资源、测绘、核工业、海洋、环境保护等五类。著录涉密种类可著此简称。

  3.涉密事项

  指国家秘密事项。

  涉密事项可著录代号。涉密事项代号由涉密种类号+序号构成。

  例:“铀矿地质普查、勘探找矿新方法”这一涉密事项,可著录为“(三)2”。

  4.保密期限

  指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油气地质资料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或自通知保密期限之日起算。应据实著录。

  5.保管期限

  指根据各类油气地质资料的价值所确定的该资料应保存的期限。

  (1)保管期限的著录按照油气地质资料保管规定所界定的保管期限据实著录。一般分永久、定期两类。

  (2)保管期限已调整的应著录新界定的保管期限。

  6.保护期

  指为保护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人合法权益,经国土资源部依法确认给予保护登记的期限。包括保护起始时间和保护截止时间。

  保护期限已调整的应著录新界定的保护期限。

  (1)保护期以截止年、月、日来表示。著录为“YYYY - MM - DD”。

  (2)保护期限已调整的应著录新界定的保护期限。

  7.保存单位及地点

  著录承担油气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名称,并在单位名称后的“()”号内著录单位名称的省、市、县的名称,据实著录。

  (七)载体形态项

  指油气地质资料载体类型标识及物质存在形态特征。

  1.载体类型

  油气地质资料的载体类型分为纸质、胶片、磁带、磁盘、光盘、岩心、岩屑、样品、标本等。

  (1)同一份油气地质资料的复制品以另一种载体形式出版,其复制品的资料类型也应著录标识。

  (2)同一份油气地质资料由多种类型组成时,则著录其主要的类型,如没有一种是主要的,则填写“多载体”字样。

  2.数量及单位

  (1)数量

  油气地质资料的数量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单位

  著录油气地质资料的单位均用档案资料的统计单位。例:“卷”、“份”、“册(本)”、“页”、“盘”、“片”、“张”、“件”、“盒(袋)”、“箱”、“米”等。

  (八)提要项

  对油气地质资料内容的简介和评述。应力求反映其主题内容,不超过300字。

  (九)排检及编号项

  指油气地质资料记录排检及档案馆(室)业务注记项。

  1.档号

  指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资料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资料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四部分组成。著录为:全宗号一分类号.类别号一案卷号一件号。

  结构为:YSJOOOO - 0301 - 0016 - 003

  (1)全宗号

  指油气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

  全宗号由企业名称的拼音字母缩写及四位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见附录D)。

  (2)分类号

  指企业根据本单位档案的分类,指定给油气地质资料类的标识符号。应据实著录。

  (3)类别号

  依据《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的类别代字或代号著录(见附录A)。

  (4)件号

  案卷内油气地质资料的排列顺序号。应据实著录。

  2.电子档号

  电子档号是档案管理部门整编电子文件时赋予的一组符号代码。电子档号可与对应的纸质地质资料的档号相同。其结构为:全宗号一分类号,类别号~案卷号一件号。应据实著录。

  (十)附注项

  1.用于著录各个项目中需要解释和补充的事项。

  2.如果对两个以上项目进行说明时,依著录项目顺序进行,项与项之间空两格。

  附录:A:油气地质资料归档类别代字或代号

     B: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项目表(略)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油气地质资料归档类别代字或代号

  一、综合类(代字/代号:综/Ol)

  包括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关的,具宏观性、综合性的科技文件材料和其他难以归入代号02 -08类中的文件材料。

  二、测绘类(代字/代号:测/02)

  包括地形、地理测量、地质测量及导航、定位等测绘成果报告,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资料、成果图件,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三、地质勘探类(代宇/代号:地/03)

  包括地质勘探各阶段地质工作中所形成的勘探报告、评价报告和储量报告等成果报告,野外地质观测资料,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综合性成果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四、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探类(代字/代号:物/04)

  包括地震、重力、磁法、电法、遥感等地球物理勘探与酸解烃、吸附丝、蚀变碳酸盐等地球化学勘探所形成的成果报告,野外原始记录,仪器观测记录,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资料采集、数据处理和解释等综合性成果资料及其数据体,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五、油气田开发类(代字/代号:开/05)

  包括油气田开发各阶段工作中所形成的开发方案、油气藏描述等成果报告,开发数据、图册、报表和开发试验及效果分析等综合性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动态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六、单井类(代字/代号:井/06)

  包括每一口单井的钻井地质、钻井工程、测井、试油及试采等成果报告,地质录井资料,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各种仪器测井资料,试油、试采、采油和井下作业的原始记录、动态资料,井史等钻井工程原始记录,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七、科学技术研究类(代字/代号:研/07)

  包括石油天然气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勘探万法和解释研究,计算机在勘探、开发中的应用研究,钻井、试油、试采工艺技术研究,地球物理测井研究,油气田开发研究和采油工艺研究等科研成果报告,研究实施的各项原始记录,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重要的依据性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八、实物地质资料类(代字/代号:实/08)

  包括岩心、岩屑,测试副样,各类标本,光片、薄片等及有关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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