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业务调整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5〕5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5〕44号),为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工作,从2016年1月20日起,原房屋管理类、土地管理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窗口调整如下:

  1.市属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受理窗口设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43号窗。

  2.土地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受理,受理窗口设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号窗。

  3.各区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由各区局受理,受理窗口设于各区。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属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

     2.土地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

     3.各区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及受理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附件1:

市属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

序号

业务类型

1

市中心六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类。

2

市中心六区房屋交易市场监管、中介公司类。

3

直管房、房屋安全类。

4

物业(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类。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发布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类。

6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类,涉及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审核的。

7

涉市属、外地驻穗单位的房改、单位住房基金。

8

房屋测绘类。

附件2:

土地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

序号

业务类型

1

耕地保护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类。

2

用地报批及批后实施类。

3

征地补偿和安置类。

4

土地出让(划拨)合同(划拨决定书)及出让金缴纳类。

5

土地测绘类。

6

不动产登记类。

7

地质及矿产资源类。

8

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违法测绘类。

9

属于公开范围的、由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制作的政策文件(已经主动公开的除外)

附件3:

各区房屋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受理范围及受理点

业务受理范围:

序号

业务类型

1

直管房产权、落实政策发还房屋类。

2

直管房租赁类。

3

增城、从化、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类。

4

增城、从化、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房屋交易市场监管、中介公司类。

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含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类。

6

房中房类。

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发布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类。

8

公租房住房租赁类。

9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类。

各区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各区局

受理点地址

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吉祥路28号1楼大厅信访室

海珠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19楼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1号1楼

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润都酒店19楼办公室

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中路19号3楼

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黄埔建设大厦5楼窗口

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1楼信访室

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2楼法制和物业科

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2楼办公室

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2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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