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一、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安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逐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以适应我市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适应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需要。

二、目标责任的分解

将市政府任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按年度分解下达到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逐年明确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目标规定的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1995年目标责任分解内容见附件。

三、实施形式

采取市长与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年度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实施。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有关委、办、局也应采取适当形式,对下属单位提出相应要求,以抓好责任状的落实。

四、考核办法

由市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责任状的检查考评工作。

各责任部门每年应对履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情况,分别在6月和12月份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情况报告送市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

每年由市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考核。上半年进行初评,于7月份进行。年终进行总评,时间在翌年1月份。总评考核成绩为责任单位履行责任状的年度总成绩。

具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市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制定并协调组织实施。

五、奖惩办法和奖金来源

市对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成绩优秀的责任单位颁发优秀奖,奖金二万元;对经考评未达标的责任单位予以处罚,罚金一万元。奖惩按年度实施。市政府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责任制奖金。

  附件:广州市199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

1995年6月29日

附件:

广州市199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表

责任部门

目标责任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

一、制定并下发本区所属企业年度重点污染项目治理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按时完成。

二、把烟尘控制街巩固、复查工作纳入区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中,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

三、把创建、巩固、复查噪声达标街工作纳入区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中,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40%以上。

四、加强对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全区环保执法检查。

五、加强对辖区内第三产业饮食店档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等环保法规的单位进行执罚。

六、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并定期向市民公布本区环境质量状况。

七、建制镇人均绿地面积达2平方米。

八、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领导,区建委要严格把关。

九、认真解决辖区内群众反映区属单位污染扰民问题,年度信访办理办结率达90%以上,对上级领导和部门有关环保信访的办结率达95%以上。

市公安局

一、落实措施,与市环境监测部门联合做好对机动车排气的年检和路检工作,机动车平台年检率达100%,路检率达在用车辆的5%以上。

二、加大对现有55条禁鸣喇叭路段的环保执法力度,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

三、依照规定,淘汰超期行驶的机动车辆和取消高音、怪音喇叭。

四、配合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依照规定,做好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

―、1995年完成大坦沙污水处理厂30万吨/日扩容工程建设,到年底基本投入运行。

二、1995年在市建委资金到位时,完成猎德污水处理厂首期22万吨/日建设工程的征地等筹建的前期工作和管线开工建设工作。

三、督促落实新建市政建设项目,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四、1995年完成芳村区西塱污水处理厂建设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整治珠江污染方案的要求,抓好市区河涌清疏、整治计划的落实。

市园林局

一、加强市政府公布的第二批关闭的近郊石场绿化垦复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二、积极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治好白云山风景区违章建筑,保护好现有林木。

三、做好广州市城市绿化规划,力争1995年度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平方米。

四、保护和建设好各公园绿地,防止人为蚕食公园。

市城监大队

一、强化对临街门口、道路、公共场所使用汽油发电机排放噪声污染扰民的监督执法。

二、强化对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从事户外汽车、摩托车修理作业,污染扰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执罚。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巡查,对违反《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连续施工和夜间施工排故噪声污染扰民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对第三产业污染扰民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广州海上

安全监督局

一、强化对水上船舶排放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的行为的查处。

二、依法对水上船舶排放含油污水污染水体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水上船只泊位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依据《广州市防治珠江广州河段水域饮食业污染管理规定》,共同做好海鲜舫的外迁工作。

四、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珠江广州河段的重油等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

市工商局

一、严恪执行国家环保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规定,饮食娱乐服务业建设项目必须先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发放营业执照。

二、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排放废水、废气、噪声严重污染扰民的饮食娱乐服务业,按规定注销营业执照。

三、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对卡拉OK、歌厅、舞厅等娱乐服务业的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对排放噪声严重污染扰民而又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注销其营业执照。

四、加强对农贸市场、酒楼、饭店销售和宰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环卫局

一、加强对大田山、李坑两个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监督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完成建设大田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扩容工程,着手金坑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初期建设。

二、做好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医疗垃圾焚烧厂筹建的前期工作。

三、按规定,认真落实珠江广州河段水域漂浮物清洁打捞工作。

四、督促检查各区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同时抓好袋装垃圾收运试点工作。

五、按规定,做好城区公厕粪便清运工作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推广环保型免冲洗公厕。

六、根据市政府整治珠江污染的方案要求,抓好珠江两岸及河涌两岸环境卫生检查执罚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

一、提高城市气化率,1995年增加液化石油气用户2万户。

二、督促广州油制气厂达到下列污染治理指标:

1)工业废水处理率(%)100

2)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100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

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100

三、加强对卫生河和饮用水源吸水点范围水质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局

一、做好中远郊石场关闭后的造林复垦规划和指导工作。

二、依照法律、法规,做好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对乱捕滥猎、宰杀、倒卖、走私珍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筹建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

四、做好广州市城郊型林业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

广州港务局

一、完成西基煤场500吨/日含油污水、300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场土建工程,并开始设备安装。

二、完成淡水河污水处理场(其中化学品污水处理50吨/日、生活污水100吨/日)土建工程,并开始设备安装。

三、强化对西基煤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原煤粉尘对附近居民、作物造成严重污染。

市矿委办

一、开发建设矿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污染和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未经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审批,不得发给“采矿证”。

二、完成市政府公布的第二批近郊石场的关闭、整治和复垦工作,完成中远郊石场开采的规划工作。

  注:1995年各县级市政府暂不参加责任制签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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