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0年开始统一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1990年开始统一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房管发〔1989〕242号

各区房地局、机关用房管理所、沙面街办房管科:

根据《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改革低租制,自1990年开始先统一公房租金标准的规定,现各区(所)、房管站出租的直管公房,租金低于现行“广州市民用公房住宅租金计算标准”的租户,从明年一月一日起统一按这个标准计收租金,务必在今年底前做好此项工作,同时通知租户。

对于超过省规定的等级住房控制标准的租户,以其租用人职务衡量是否超住房标准面积,超过面积部份按《广州市住宅成本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计算方法按新印刷统一租金计算表(可到市房改办购买)内公式计收。

过去市规定少数拆迁户实行民用公房租金标准七折优惠收租的住户,应随着《广州市民用公房住宅租金计算标准》废止使用,而自行终止七折优惠。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日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