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穗建技〔2015〕129号
各有关单位:
我委于2010年8月23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10〕1151号)已不适应我市当前工程建筑管理的实际,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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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法规废止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8月23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2010)》(穗建技〔2010〕1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