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增府办〔2005〕1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扭转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遏制各类事故高发势头,促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就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安全生产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我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虽基本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事故均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718宗,死亡154人,受伤3079人,直接经济损失817.862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6%、10%、24%、14%。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含建筑)职工伤亡事故8宗,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18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3%、50%和52%,死亡人数已达到广州市下达控制指标的81.82%,其中新塘镇7人。上半年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04宗,死亡145人,其中新塘镇60人,石滩镇23人,中新镇19人,朱村街12人,死亡人数已达到广州市下达控制指标的54%。

  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滞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管理”的意识,特别是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形成,现场管理松弛,设备维护缺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对事故的查处不够严;消防规划滞后,消防设施不足,“三小场所”问题仍较突出;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警力上路巡查不够,特别是对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的巡查没有从制度上、机制上予以保障,对摩托车、报废车的查处不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自我安全防护能力不强。

  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和开放的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事故防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保一方平安。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着重针对事故多发领域,围绕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采石场、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易燃易爆重点领域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一)加强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整治。市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管,防范采石场坍塌、滑坡等事故发生。建设、公路、交通、水利等有关单位要严把审核关,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条件及建设工程是否安全施工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力度,凡未办理报建、报审手续,擅自施工的要依法查处,特别要将深基坑、边坡支护、高支模、人工挖孔桩、井架、临边和“六口”防护以及施工临时用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整治。要吸取新塘“5•16”和汕头“6•10”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市公安消防部门要有周密部署,立即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该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同时要扩大宣传,强化教育,使各单位和各企业充分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内容和重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公安、质监、环境、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及废弃等环节,依法进行整治。凡未依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依法实施“关、停、搬、转”等有效措施,认真把好源头关。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设立批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安全。要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确立的105个重大危险源,要落实层级监管责任,严密监控,超前防范。要加大对增江沿岸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存放农药的农资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所有农药和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准存放在增江沿岸仓库。要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化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

  (四)抓好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落实好领导交通安全定点负责制,挂点单位要负起责任,研究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协助挂点村开展预防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事故黑点排查治理,落实路面巡逻制度。尤其是广汕公路、广深公路、荔新公路等事故多发路段,要集中警力在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实行重点监控,防止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违章行驶,从制度、机制上防范重特大群体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行驶秩序整治,尤其是加大对摩托车、报废车的整治。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市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检查执法,防止报废车、无证车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各专业运输单位,特别是客运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严禁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载滥载,防止群死群伤后果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国道、省道等沿线村口交通标志、标线及设施。市交通、海事港务、航道等部门要加强对码头、横水渡和自用农艇的检查、建设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继续花大力气、狠下功夫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及宣传媒体要通力合作,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把安全生产宣传推进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典型案例,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从被动的“要我安全”逐步转化到“我要安全”的行动上,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降低事故发生率,为创建平安增城,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从7月份开始,实行警示通报制度。每月对发生生产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具体通报单位、企业、负责人、责任人、所在地、事故基本情况等;交通事故以镇街为单位通报。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管理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突出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监督的各个层面以及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要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和一百人以上企业要依法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抓好厂长、经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努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要认真探索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各镇街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制度,组建巡查队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新塘镇一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力度,促使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建立隐患整改监管机制。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思想,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人,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工作。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指定专人,跟踪整改,绝不能有厌战情绪和心慈手软的心理,在规定整改的的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勒令其停工、停产。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严格执法,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起事故,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要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市安监局已经将部分执法权委托给新塘、中新、石滩三个中心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各镇、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是雨水多、高温季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以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要重点检查城市煤气、化工、建筑、非煤矿山及油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查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重点危险岗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配备充足的防暑物资,制订防范措施和救灾预案。非煤矿山企业要预防边坡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危险化学品受日光爆晒而发生重特大事故。建筑企业要把防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确保万无一失。雨季要防止职业中毒,特别是在下水管道、窖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重大中毒事故的发生。高温期间,要妥善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避开烈日高温时间,要做好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正常发放工作,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九日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