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管理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土资财务发〔201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征地管理费是领取用地批文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近期,有的地方政府向我厅提出了减免征地管理费的申请,有的在用地报批时不明确是否需要缴纳征地管理费,也有部分缴款单位由于未按转账缴款需知要求进行转账缴款,导致款项无法及时到账,从而影响了用地批文的及时领取。

为了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征地管理费征缴入库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通知》(粤财综〔2006〕145号)精神,现就征地管理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征地管理费的减免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征地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农〔1996〕332号)的规定,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为:

1.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2.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自用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征收征地管理费;

3.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符合以上条件的用地单位申请减免的,需向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征地管理费缴款通知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单位批准立项的文件等证明材料。再由地级以上市局向我厅请示。

二、涉及三旧改造项目的征地管理费征收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92年发布的《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关于“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的规定,三旧改造项目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农村集体所有的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政府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收取征地管理费。市、县级政府在上报“三旧”改造方案时对是否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情况必须作出明确说明,对改造方案中未作说明的,应明确征地补偿总额,并按照规定计征征地管理费。

三、征地管理费的转账缴款问题。各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我厅开具的征地管理费“缴款通知书”后,应督促缴款单位或缴款人,在一个月内严格按“缴款通知书”及“转账缴款需知”(见附件)的要求,将款项全额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财政代收费专户。同时,缴款单位应要求开户银行柜台人员在转账凭证空白处注明以下信息或发送电子包至收款建行:①“省非税”缴款通知书上的执收单位编码;②缴款通知书号码;③金额;④号码校验码;⑤全书校验码。转账凭证上注明的信息或电子包数据内容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我厅将在收到经银行确认转讫的票据(或复印件)后的3天内上网予以确认。若3天内系统反映未收到该笔款项,我厅将电话通知缴款单位,缴款单位应积极与银行联系,查明原因,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入库。未按“转账缴款需知”要求填写的转账凭证,或把款项错汇入国库等其他账户的,非税系统将无法确认缴款。对收到的除非税发票外的其他原始凭证,我厅均将予以退回不予确认。

附件:转账缴款需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为确保你的款项能及时、安全到达省级财政专户,请认真阅读以下需知!

转账缴款需知

一、深圳地区转账

深圳地区缴款单位缴纳省级非税收入后向以下账户转帐:帐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99417001000017,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在深圳发展银行开户的缴款单位在办理转账时即可从开户行处取得财政票据,在其他银行开户的缴款单位,转账后可到深圳发展银行任何一个网点打印财政票据。

二、深圳以外地区转账

深圳以外地区缴款单应使用转账方式缴纳省级非税收入的,区分两种不同情况办理:

(一)同行转帐。缴款单位在建设、农业、工商银行开户的,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直接划款缴费,并立即可从开尸银行处获取财政票据。相关代理银行的帐户资料如下:

建设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20880001,开户银行:填写当地开户建行的名称

农业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空缺不填),开户银行:填写当地开户农行的名称,

工商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空缺不填),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二)持转账支票直接缴款。缴款单应在建设、农业、工商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户的,可持本单位开户银行的转账支票连同缴款通知书直接到建设银行省内(深圳地区除外)任何一间综合性网点缴款,缴款后即可从收款建行处取得财政票据。

(三)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进行跨行缴款。缴款单位在建设、农业、工商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户的,可持直接在本单位的开户行将款项划入以下帐户:财产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208800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财政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交执收单位转交缴款单位。

使用第(三)种方式缴款的注意事顶:

1、在广州地实行跨行传账的,缴款单位应要求开户行柜台人员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复印件)和转账凭证一并交换至省建行。财政电子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由省建行转变缴费人人 在广州以外实行跨行转败的。缴款单位应要求开户行柜台人员在转帐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以下信息或发送电子包至省建行:省非税3个字、缴款通知书上的执收单位编码、缴款通知书号一码、金额和两个校验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 或电子包数据内容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转账凭证填写见附图,财政电子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交执收单位转交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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