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所需材料的通知

穗建技〔2011〕1376号

各相关业主:

  为加快初步设计审查流程,提高初步设计的审查效率,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经与消防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现就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明确如下:

  一、建筑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时,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二)初步设计文本(含电子光盘);

  (三)规划批文(如修建性详细规划批文等能反映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和指标的批文);

  (四)民防办公室批文(工业建筑除外);

  (五)民航、空军控高区域项目须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二、珠江新城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在受理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时,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两份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项目立项、国土(与原申请表相比,国土部门的批文为新增项)、规划、环保、民防、卫生等部门的相应批文及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发改部门核准需招标的项目提供);

  (三)由市建委委托的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办结回执;

  (四)涉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核准(与原申请表相比,“三新”核准为新增项)等的项目,业主应提前报送相关专项审查;

  (五)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本等材料,须盖有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机构公章,并由委托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机构及业主妥善保管。

  专此通知

  附件: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及其附件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地上

层数

地上

地下

地下

合计

投资规模

万元

建设单位

报审时间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等级

勘察单位

勘察资质等级

序号

材料名称

批准文号

备注

1

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规划部门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规划部门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复文或方案复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

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发改部门核准需招标的项目提供

6

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完成的函

由市建委委托的技术评审部门出具

7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建质〔2010〕109号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须提交

8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的批复

应用“三新”技术的项目须提交

9

环保部门审核意见或复函

民防部门审核意见或复函

卫生防疫部门审核意见或复函

地铁保护办公室批文

地铁保护区域内的项目须提交

民航或空军控高批文

民航、空军控高区域

项目须提交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固话/手机):

设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固话/手机):

  附件:1.功能明细表,2.概算汇总表,3.总平面图

附件1:

 工程名称 分栋分层功能明细表

项目名称(自编号)

地上/地下层数

地上/地下面积

各层主要使用功能

  1.各栋各层(包括地下室)的功能应清晰,功能一致的可合并。

  2.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院公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3.一式二份。若页面不够可加页。

附件2:

工程概算汇总表

序号

项目

造价/万元

备注

建安费

详见概算书

其他费用

详见概算书

预备费

详见概算书

工程概算总造价

(一+二+三)

详见概算书

  备注:本表为A4纸大小,一式二份。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和注册造价师章。

附件3:

总平面图

  将下表置入总平面图中。

项目名称

幢数

编号

总建筑面积(M2)

其中

地上

地下

建筑层数(层)

地上

地下

计算容积率面积(M2)

  总平面图为A3纸大小,白图,一式二份,应简洁、清晰。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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