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费计取问题的通知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便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费计取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所监督的工程费1.5‰计取;

  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列;

  三、本取费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邮电部

1993年3月22日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