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边坡工程深化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筑边坡工程深化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

穗开环建〔2011〕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我区生态环境和美化道路建筑景观,做到边坡防护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提高边坡工程设计质量和投资效益,结合近期我区建筑边坡工程设计存在的问题,现就建筑边坡工程的深化初步设计提出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边坡设计作为建筑物设计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图纸应包括纵、横断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以及景观效果图等。

  二、在保证边坡安全的前提下,应合理选择场地、路面纵坡及标高,尽量减少山体开挖,降低边坡高度。开挖边坡设计应注重景观设计,消除生硬感,并考虑有利于边坡复绿和边坡排水,以达到边坡与山体自然过渡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努力发展生态型边坡。

  三、边坡防护必须根据实际的地形地质环境和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可考虑采用多层防护措施相结合、刚性结构和柔性结构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另,边坡设计应结合周边地块规划标高,对地块于将来平整部分,可考虑采用临时性边坡。

  四、对边坡高度>20米或者长度超过100米的边坡应另案审查。

  五、请建设业主(代业主)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根据上述要求在申报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前做好审核、把关;满足有关要求方能送审。否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不予受理。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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