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质〔2014〕8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精细化管理,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载体,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绿色施工节能效果,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我市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手段,强化过程控制,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现场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我委决定成立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建委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质安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质安处副处长、各区建设局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的副局长和市本级监督站站长组成,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工作。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安处,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根据我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绿色环保施工管理,项目工地应采取以下绿色环保施工措施:
(一)推行绿色施工管理
1、土方开挖及建筑废弃物处理
(1)土方开挖扬尘控制
建筑挖掘机应在合适位置安装喷水降尘设备,确保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及时对开挖土方扬尘污染严重的部位进行喷水处理,减少作业现场扬尘污染;实施土方外运时,应进行密闭处理,确保不洒漏不扬尘。
(2)土方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
鼓励在施工现场采用管道回收、粉碎机、振动筛选机、小型免烧制砖机等设备,对土方及建筑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制作可用于市政道路维修的回填料、路基石、围蔽使用的再生骨料、环保免烧砖等产品。
2、围蔽处理
(1)围墙围蔽材料
推广采用制作简单、安拆方便、搬运轻捷、安全性强、耐腐蚀、周转次数多的可拆装式环保围挡(如全塑料材质、轻质钢板等)。
(2)临边防护材料
临边、洞口等防护部位推广采用可拆卸周转使用的定型化围挡(如拆装式楼层临边防护、拆装式洞口防护、可拆装式防护栏杆等)。
3、水资源利用处理
(1)中水回收利用系统
推广采用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系统和循环用水装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在施工现场不提倡抽取地下水资源及占用自来水公共资源。
(2)绿色水资源回收载体
回收利用的水箱须采用铝合金、铁、不锈钢等材质制作,达到循环使用的目的。严禁使用混凝土及砖砌材料制作,防止二次建筑垃圾的产生及处理。
(3)水循环利用
一是将生活区生活废污水(雨水、厨房洗菜中水、洗漱间的洗衣等用水)集中处理后,使用于生活区的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冲洗厕所等,从而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二是将回收水资源用于工地现场扬尘作业(包含切割材料、场地清理、车辆运输等)的喷雾降尘处理。
4、辅材的周转使用
(1)预制构件的使用
推广利用再生材料、短或废钢筋制作可多次周转的预制构件,工地现场临时道路和地面硬化采用块材预制铺设,达到循环使用的目的,减少临时性道路混凝土浇筑和二次清理时建筑垃圾的产生。
(2)新型模板的使用
推广使用钢制模板、铝制模板、塑料模板等性能稳定、周转次数多、可回收利用的新型模板材料,减少木材资料的浪费。
(3)整体吊装板房的使用
推广采用防火性能好、可重复使用的整体吊装板房。
(4)边角料的利用
应将剩余的钢管、钢筋加工成外排脚手架脚踏板和洞口防护盖。应将木模板的边角料废料加工成外排脚手架踢脚板等。
5、节能措施
(1)自动化施工设备
推广绿色施工自动化机械设备(如数控弯箍机、电动运输车、机械喷涂抹灰等)的使用,减少使用人力搬运,降低材料的损耗。
(2)节能设备的使用
使用LED灯具、空气能热水器等节能节电设备,减少临时用电消耗。
(二)推广环保施工管理
1、强化建筑施工围蔽管理规范
(1)围墙、围板、密扣式钢围栏
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宜采用可再生的装配式材料、彩钢板硬性材料等搭设连续、封闭的围档,且市区主要路段的围蔽高度应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
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可再生的装配式材料、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等搭设连续、封闭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应密排整齐,相邻单元间应扣接。
(2)工地大门
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3)交通疏解
施工占道围蔽前应编制交通疏解方案,方案应落实信息预告制度的有关要求。
2、强化建筑施工噪音管理
(1)降噪方案管理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降噪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降噪措施。
(2)现场噪音监测
在工地现场设置噪音监测点,并对记录监控监测数据负责。昼间噪声控制在70分贝之下,夜间噪声控制在55分贝之下。同时使用性能优异的施工设备,并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不集中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
(3)机械设备噪音
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噪声污染。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动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对部分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或改善。
(4)工地运输噪音
材料运输汽车来往频繁的位置,派专人指挥,不鸣笛不拥堵;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钢模,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3、强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机制
(1)基本要求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车辆运输切实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要求。严格遵守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使用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全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在混凝土、砂浆泵送及搅拌过程中,作业点要封闭,作业结束应即清洗搅拌机,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粉尘排放。
(2)土方开挖阶段要求
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开挖裸露的位置要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土方运输装载须低于槽帮15cm,并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严密,杜绝遗撒污染道路。
进行土方施工作业(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如挖掘车辆及设备加装洒水装置或安排专人在挖掘作业面同步进行洒水降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雾霾天气时,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3)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处理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应该采取应当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4)工地道路要求
工地内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块状预制或钢板铺设技术,进行全面的硬地化处理。
场内道路车辆流量每30分钟高于4架次的路面,维持整段路面湿润;对道路开掘或重铺工程挖掘出来的易生尘埃物料,须用隔尘布盖好,洒水维持湿润,并于24小时内移走或回填。
(5)拆除工程要求
房屋拆除应安排在风速5级以下进行,作业时应配备专用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房屋时还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拆除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
(6)散体物料管理要求
对预拌干混砂浆、水泥、砂、石等有粉尘的材料,必须封闭存放或加以覆盖,现场装卸及使用时,要采取遮挡、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对料堆以不渗透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堆置在顶部及3面均有遮蔽的范围内,或以水或尘埃抑制化学剂喷洒,维持整个料堆表面湿润。
砂石应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且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经批准进行局部修补或抹墙使用的袋装水泥应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
(7)垃圾清运要求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运,清扫前先洒水湿润,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密封容器、装袋或管道进行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中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应故不能及时清运出场的建筑垃圾须归方码垛,散状垃圾要做好覆盖、标志。
(8)洒水降尘要求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每日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切割加工粉尘管理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4、强化夜间施工照明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强照光源。
5、强化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对废弃油料、化学溶剂实行集中处理,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6、强化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在用的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和黑烟的排放(如:选用国Ⅳ及以上标准车用柴油清洁燃料、代用燃料、高效燃料添加剂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等)。
7、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在建工地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监控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
1、施工组织管理
各施工现场管理须以合理工期为基础,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程序,避免长线路、大范围、长时间裸露施工作业面,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的源头。
2、非行车范围施工作业面的管理
非行车范围施工作业面(含地面、斜坡、边坡等)。其控制扬尘技术措施参照建筑工地的做法:
(1)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15日内的采取洒水防尘措施;
(2)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15日至3个月的,采取使用防尘隔离网等覆盖防尘措施;
(3)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采取植草等防尘措施;
3、行车范围的施工作业面的管理
行车范围的施工作业面(含天然地基、路基、基坑面、边坡、施工作业便道等)。当施工现场具备条件实行水泥混凝土硬地化条件的,尽量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当无法使用硬化措施时,应采用以下技术措施控制扬尘:
(1)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15日内的采取洒水防尘措施;
(2)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15日至3个月的,采取使用表面喷洒沥青乳液或其它表面固化材料,并加强洒水的防尘措施;
(3)施工作业持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采取沥青乳液改善土(集中搅拌混合料后现场摊铺碾压成型或现场喷洒沥青乳液后现场机械拌和碾压成型)防尘措施;其摊铺厚度、沥青乳液用量等根据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车辆的大小及数量等通过试验论证后确定。
4、生活服务区范围的管理
生活服务区范围内,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并加强洒水降低扬尘。
(四)倡导建设工程建造工业化
1、研究设计标准化
对于建设工程定型产品,在设计阶段进行标准化设计,包括几何尺寸模数化、建筑材料统一、构造构件通用化,为建造工业化奠定基础。
2、探索构件预制化
依据设计标准化成果,将大量标准定型构件在预制场制作完成,即保证工程质量,又创造出更多的工作面,提高了建设速度,同时减少现场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干扰。
3、培育施工机械化
对于定型构件的现场吊装,通过机械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三控制。
通过设计标准化、构件预制化和施工机械化,推进建造工业化,提升一体化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部署
(一)部署启动阶段
2014年7月中旬前,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管理现状,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注:建造工业化部分不作为强制要求内容)。各单位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书面报市建委(邮箱:gzjwzac@126.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
2014年7月中旬至9月底,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督导阶段
2014年10月至11月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市建委将组织督查组随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
2014年12月,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邮箱:gzjwzac@126.com)。
五、工作措施
(一)纳入考核内容。将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市建委将对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效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二)加强重点监控。要深入分析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的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要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专家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的落实。
(三)实施诚信奖惩措施。通过诚信评价奖惩的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一是将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纳入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对实施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工作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企业诚信评价奖励加分。二是对被评为“广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企业诚信评价奖励加分。三是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扣分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要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建筑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措施的具体落实;要科学组织,认真研究解决建筑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联动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督促巡查,信息共享,快速处理,并通过政策扶持、诚信评价、行业引导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推动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把施工精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推广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绿色施工创建情况和示范点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全社会对施工精细化管理和发展绿色施工重要性的认识。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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