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我市2003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的通知
穗建筑〔2003〕4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建标〔2000〕208号文)及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印发贯彻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建办字〔2000〕141号文)的有关精神,并结合省建设厅《关于落实下放广州市管理权事宜的答复》(粤建办函〔2002〕502号)中关于向广州市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审批权的指示,我委对我市2003年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共13家,名单附后)。
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文公布后15日内(以邮戳为准)书面向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邮编:510030)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应列举事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该13家企业应在本文发布后15日内,到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电话:83630169)办理造价师初始注册和变更注册申报后,才能领取资质证书。
附件:通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的企业名单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通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的企业名单
1、增城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2、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广州威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广州确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8、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广州市昌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广州市新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广州市华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广州市才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