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番禺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

番府〔2006〕32号

  为加强我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公路的实际情况,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特通告如下:

  一、“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截水沟或者坡脚护坡道外缘;无边沟的,从防撞栏或者防撞墙外侧5米)起算的宽度范围。

  二、公路两侧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作为公路发展的预留用地,具体规定如下: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15米,县道两侧各10米,乡道两侧各5米。

  三、超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由规划部门依照有关规划控制的标准依法实行规划。

  四、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建设、国土、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

  五、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公路运行安全无严重影响的,可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重建、扩建。

  七、对已经立项即将开工或者正在建设的公路,由公路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路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抢种。

  八、本通告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番禺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公路两旁建设管理的通知》(番政〔1991〕69号)和番禺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新建公路两旁管理控制区和不准建筑区范围的通知》(番府〔1993〕32号)同时废止。

附件:番禺区辖内国道、省道、县级公路一览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

番禺区辖内国道、省道、县级公路一览表

线路

线路名称

线路走向

路线长度(公里)

备注

G105线

洛溪大桥、大石大桥、礼村、猛涌村、飘峰万宝基地、谢村、屏山村、都那村

14.50

G105线(旧线)

谢村农机加油站、谢村、钟村市场、雄峰商城、钟村文化广场

3.60

S111线(广珠东线)

番禺大桥至市桥

塘西村、里仁洞村、龙美村、云星村

38.50

东环高架路

龙美村、蔡边村、竹山村、罗家村

番中公路

罗家村、市桥二桥、沙湾大桥、大同村、西樵村、九比村、灵山村、庙贝村

S257线

钟村至市桥段

钟村镇、隆辉工业村、祈福新村、大罗村、左边村、东西环平交

5.30

沙湾段

金业路口、陈涌村、蚬涌村

3.50

大同村至东涌段(市南公路)

大同村、太石村、骝岗大桥、大稳村、东涌镇、石排村

11.00

S362线

市莲路(莲花山至罗家段)

莲花山港口路、联围村、保税区、石楼镇、官涌、石基镇、新桥村、罗家口

16.80

市良路

金业别墅路口、洋五洲、沙湾镇、凤山水泥厂、龙湾、紫坭

12.85

X295线

新造至长洲

4.40

X296线

南大路

礼村、河村、塘西村、员岗村、板桥村、南村

8.80

南村至新造至化龙至石楼

罗边村、曾边村、新造镇、秀发村、化龙镇、潭山村、岳溪村

21.80

石楼海鸥岛段

海鸥大桥南、江鸥村、沙南村

12.80

X297线

南村至市桥

南村、坑头村、蔡边村

5.70

市桥至北斗大桥

市桥三桥、龙岐村、中华大道路口、北斗大桥

北斗大桥至榄核镇至九比村

大坳村、北斗码头、人民村、榄核镇、墩塘村、九比村

X299线

太石至鱼窝头镇

7.60

X300线

灵山至新联二

北流、马前、潭洲、增沙、新联一

17.20

X302线

清河东路

莲港大桥、石二村、裕丰村、前锋村、新桥村、罗家村

13.97

  注:1、其他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一律两侧各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2、G-代表“国道”;S-代表“省道”;X-代表“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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