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竣工验收备案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初评为市样板的项目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1999〕29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是从广州地区已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中评选出来的质量优良、具有各类代表性和科技先进性的工程项目,代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先进水平”,因此,我会在今年7月24日公示被初评为2006年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至今尚未办理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和建设单位沟通,抓紧办理、尽快完善这一手续。

在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的会议研究确定后,我会将把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先行报送市建委进行表彰通报。

各有关单位如办理好的,可随时向我会提供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资料(送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壹份,并须携原件核对)。

地址:小北路113号华宇楼九楼行业工作部

联系人:花庭璜冯卫灵

电话:83548515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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