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混合改造

对于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位置相邻的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可一并打包进入土地市场,通过公开交易或协议方式确定使用权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运营。各地实施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混合改造时,应严格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规模上限及其所占的比例。

解读: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五统一”。

该部分内容可以用“五统一”来概括:统一公开交易、统一产权人、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运营。无疑,“五统一”有利于成片连片改造。“五统一”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统一交易,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打包”确定一个产权人;

其次是统一规划与改造,即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打包”作为一宗建设用地来规划与建设;

最后是统一运营,这是前面“四个统一”必然结果。

在以上三方面中,“统一交易”是第一步,已有成功案例:2019年12月16日,佛澳城开发建设(佛山)有限公司竞得三山渡口商业地块18亩,同时竞得桂城街道中区、东区集体经联社约50亩村级工业园的20年租赁权,拟在该地块上打造澳门城项目。澳门城项目是国内首个混合开发的项目,通过18亩商业用地的出让,带动了50亩村级工业园的连片改造,创新了“国有+集体”和“出租+出让”的混合开发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用地连片开发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

“统一规划与统一改造”是难点,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集体土地与国土地能够整合归宗,如果能,那么以何种手段整合归宗,是所有权按份共有,还是仅仅使用权整合归宗?如果不能,那么如何实施“统一规划”? 具体一些说,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一栋建筑物能否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