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宪律师事务所

律房律地团队

 

 

 

 

广东华宪律师事务所

律房律地研究院

2019年11月11日

第一部分 律房律地团队简介

律房律地团队由广东华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东华宪)与律房律地研究院(以下简称律房律地)的资深房地产专家组成。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一、机构简介

(一)律房律地

律房律地研究院成立于2012年8月29日,位于珠江新城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1607室。作为房地产与"三旧"改造行业咨询服务行业的新力军,律房律地拥有一支专业、学历、年龄结构俱佳的团队,业务骨干人员大都具有研究生学历,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和"三旧"改造咨询工作经验。律房律地还积极引进外部智力支持,聘请西南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启平同志为专家顾问。为了提升自身素质与水平,律房律地积极实施“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战略,开发建设了《律房律地》房地产数据库(law168.com.cn)。

律房律地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疑难问题解决、城市更新、地产项目并购、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房产交易服务、历史房产完善产权手续、项目策划及规划等房地产专业领域,尤其擅长解决各类房地产疑难复杂问题,如土地出让转让、土地登记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熟悉房地产政策法规,掌握政府房地产政策的发展动态。

自成立以来,律房律地孜孜不倦致力于房地产政策法规及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解决,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面对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我们仍在努力前行。我们将不辞劳苦,努力修炼自身,以血汗锻造房地产综合研究与解决房地疑难杂症的利剑,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咨询服务。

(二)广东华宪

广东华宪律师事务所是由律房律地团队的资深律师成员,按照国际通行的普通合伙制形式组成,于2019年11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以房地产业务为龙头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设在广州市的CBD珠江新城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1608室,毗邻华南快速、地铁5号线潭村出口,交通便利。

本所以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业务为主导,以国内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为主要服务对象,并根据法律服务范围划分专业部门,包括城市更新事务部、建设工程事务部、房产事务部、地产事务部、劳动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其中,我所长期以来与广东律房律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为客户提供各项优质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本所以多名资深律师为骨干,集合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确保在各专业领域内均有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本所拥有多名行业资深律师和中青年精英骨干律师,其中不乏公、检、法职业背景的律师及律师团队,拥有多年服务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大企业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多名律师担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所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专家简介

(一)负责人—龚军伟律师

龚军伟,男,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律房律地负责人,广东华宪律师事务所主任,房地产专业律师。龚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2年—2012年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工作10年,先后任海珠区新滘地区国土所所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海珠区分局规划用地科科长、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征地部副部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12年3月任广东佳润地产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初从事房地产咨询研究和律师业务。

龚军伟律师社会兼职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司法监督专家

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监事长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轻工集团外部董事

广东地产商会理事

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理事

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理事。

(二)龚伟律师

龚伟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010237908),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海珠区政协委员、广州民革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讲师、广东省孙中山研究会理事。曾先后在合生创展、广州富力、广东珠光等知名地产公司任法务部经理、项目拓展总监等。

龚伟律师作为《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具有10余年的房地产法律工作经验,不但对房地产项目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三旧”改造等业务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拆迁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房地产案件诉讼代理有独到见解。先后代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局诉广州秀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蒋某诉广州秀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孙某诉北京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纠纷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办了珠光集团收购越秀宾馆、流溪河山庄、丽苑新村(珠光南沙御景)等项目,珠光集团与广铁集团合作的广铁南站(黄沙)合作开发项目(即珠光御景壹号项目),以及富力公司收购森华房地产公司股权、宝岗大道3号地块、猎德村改造、杨箕村改造、东濠涌改造等的大量房地产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项目,均取得圆满效果,并就如何推进广州“三旧”改造工作接受了《南方日报》的专访。

龚伟律师先后在《中国房地产》《南方房地产研究》《广州房协•阳光家园》《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论文汇编(2012)》等杂志(刊物)发表了《城市综合体开发模式初探》《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四种模式》《房地产项目收购模式及税务筹划》《房地产项目收购的模式、利弊及风险》《公租房建设模式思考》《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房的法律思考》《向不合理的税费说不——以二手房交易为例》《规避限购借名买房 卖方风险不可小觑》《拆迁“钉子户”斗法 谁是赢家》等专业文章100余篇。

(三)孙琳 律师

孙琳,女,1978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广州市经济法学会会员。孙琳律师曾于2008年至2014年任职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通过房地产登记官培训,取得登记官资格,精通《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精通房地产相关政策,擅长解决房地产权属疑难复杂问题。

(四)王惠敏 律师

王惠敏,女,1990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华侨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律房律地助理研究员,从事“三旧”改造政策跟踪研究以及多个旧村改造项目的驻场服务,先后承担了《不动产形成法》《市政设施配套费征收研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等重大课题研究,以及合生创展前进路云桂村旧城改造项目、海珠区石溪村旧改项目等旧改项目的驻场服务,擅长创造性地解决房地产疑难复杂问题。

(五)杨娇娇 律师

杨娇娇,女,1992年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律房律地助理研究员,从事房地产政策跟踪研究,曾在深圳大型律师事务所从事不动产律师业务,擅长立法调研、草拟和修改项目工作方案、合作协议、招投标文件等,先后承担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广州市土地管理政策衔接与对策》(市国规委 2018年)》、广州市三旧改造协会《关于“三旧”改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研究》等课题,精通《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六)李琳琬 助理研究员

李琳琬,女,助理研究员,专职《律房律地》数据库的编制、整理和管理工作。该数据库是迄今为止收集内容最为齐全、编排最为科学合理的专业数据库。李助理擅长在海量的数据库中迅速找出符合案件需求的资料、文件,并作出判断和筛选,为团队工作提供最新、最准的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 我们的优势

一、长期从事“三旧”改造政策法律策划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旧改经验与成功案例

团队成员先后主办或参与海珠区南华西成片危破房改造、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琶洲塔公园征地、海珠区前进路旧改、海珠区石溪村旧改、白云区陈田村旧改、原萝岗区斑岭村旧改、天河区杨箕村旧改等“三旧”改造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旧改前期工作、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动迁等旧改工作经验,以及破解旧改疑难复杂问题的成功案例,对于改造成本、融资面积、补偿成本等旧改中各种敏感参数的把握有着深入研究。

二、团队负责人曾长期供职于广州市国土规划部门,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工作经验

龚军伟律师2002年—2012年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工作10年,先后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地区国土所、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海珠区分局、广州市国土房管市局、广州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办公室)等多个岗位任职。

龚军伟律师同时担任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海珠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广州市地质协会、广州市地质调查院等和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嘉霖聚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长期大量处理有关房地产规划、开发事务,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战经验。

龚军伟律师自2006年5月开始公职律师执业以来,执业11年,专注于房地产法律事务,先后作为海珠区政府动迁工作组主要成员参与南华西成片危破房改造、官洲国际生物岛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包括制定工作流程、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动迁谈判等;2012年以来,担任广东瑞华集团“萝岗区班岭村旧村改造”、中国世名地产集团“天河区元岗村旧村改造”等项目的专项顾问,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积累的大量问题处理经验可广泛运用于其他大量的同类项目。

三、团队成员都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房地产和“三旧”改造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方面均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

团队成员龚军伟律师、孙琳律师、胡钟烨律师等在国土房管、城乡建设部门、产权登记、公正机构等工作多年,是相关的业务骨干,熟悉房地产开发政策、法规和政府机关办事流程。

龚伟律师、龚军伟律师曾在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具有项目实际操作经验,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涉及的问题能精准把握和领会,能够和开发企业有效地进行沟通。

近年来,团队受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先后主持完成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成因分析及其治理》《广州高速城市化进程中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与房地产调控研究》《海珠区集体低效建设用地及留用地调研报告》《广州市低效集体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研究》《关于加强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工作的调查报告》《〈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调研》(地方性法规)等数十个调研课题。先后在《中国房地产》《南方房地产》《广东法学》发表专业论文近20篇。

四、团队长期跟踪房地产(尤其是“三旧”改造)政策动态,提供最新最可靠的政策及动向。

《律房律地》数据库,是迄今为止收集内容最为齐全、编排最为科学合理的专业数据库。目前已建成开通三大版块:一是法律法规;该版块收集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所颁布的所有与土地、房屋有关的政策文件,分为33大类、300小类,并且实时动态更新,是研究新中国土地房屋政策的理想工具;二是诉讼指南;该版块包含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指南,共分90个类型,囊括了目前所见到的所有的与房地产有关的诉讼类型。每个类型的诉讼分为基本特点、法律依据和典型案例,每个类型精心选择了2-3个案例,原则上胜诉一个、败诉一个,供对比分析研究;三是房地课堂;该版块收录了数据库专家历次授课的课件,这些课件均是数据库特聘专家针对市场的热点、焦点、难点或其他疑难复杂问题应有关单位的邀请而作的讲解,是了解行业动态、解决房地产疑难复杂问题的利器。

第三部分 团队业绩

一、“三旧”改造实务案例(部分)

(一)合生创展集团“前进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调研编制、动迁宣传资料及媒体应对方案编制、动迁培训、拆补协议起草与修改、现场动迁法律服务(2015—2018年);

(二)广东瑞华集团“萝岗区班岭村旧村改造项目”前期策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调研编制、拆补协议起草(2014年);

(三)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石溪村旧村改造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目前正在推进的是招商文件编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谈判制定、合作开发协议的起草等);

(四)广州市白云区陈田村旧村改造(编制招投标方案,含拆迁方案 2017年);

(五)中国世名地产集团“天河区元岗村留用地开发项目”(2014年);

(六)广东瑞华集团“萝岗区黄陂社区斑岭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开发”;

(七)广东韶钢投资有限公司梅花园铝材厂旧城(厂)改造项目;

(八)广州市越秀区杨箕村改造项目(龚伟律师作为公司法务参与);

二、房地产诉讼案件(部分)

(一)建设工程类

1.蒋某诉广州秀南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漯河市中级人民法审理,代理被告)

2.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钻石电子科技(漯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13年,代理被告)

3.广州市益民房屋修缮工程有限公司与赵保峰之间的房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13年,代理被告、反诉原告)

(二)合作开发类

1.孙某诉北京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2009年,北京朝阳区人民法审理,代理被告)

2.广州合生盛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华中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拆迁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代理原告)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类

1.深圳市超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蓝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代理原告)

2.梁锦伟与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德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代理原告)

3.王新与广州景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代理原告)

4.骆晓明、李焕荣、赖伟红等小业主与广州市宏诚企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018年,代理被告)

5.谢昌菊与广州环博展览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代理原告)

6.傅俊浩与广州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代理原告)

(四)行政诉讼类

1.广州市海珠区三和柜业制造厂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2014年,行政诉讼,代理被告)

2.广东省机电设备公司诉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工程款分配纠纷案;(2014年,申请检察机关抗诉,代理被告)

3.温新昌诉梅州市梅县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撤销房产证案;(2014年,行政诉讼,代理原告)

4.余文富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返还住房纠纷案;(2010年,行政诉讼,代理被告)

5、林少莲、林少琼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撤销宅基地证纠纷案;(2010年,行政诉讼,代理被告)

6、梁鉴泉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东风经济合作社履行职责纠纷案;(2010年,行政诉讼,代理被告)

 

三、地产调查研究项目(部分)

(一)《大湾区各地城市更新实务流程与具体实操调研》(广州湾区智慧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 2019年)

(二)《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广州市土地管理政策衔接与对策》(市国规委 2018年)

(三)《广州高速城市化进程中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与房地产调控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课题 2013年)

(四)《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调查研究》(2017年,市更新局)

(五)《海珠区集体低效建设用地及留用地调研报告》(2010年)

(六)《广州市低效集体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研究》(2013年)

(七)《广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地产登记立法评估》(2013年)

(八)《广州市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指引》(2014年)

(九)《土地登记用途与城乡规划用途衔接调研》(2013—)

(十)《广州市烂尾地历史遗留问题调研》(2013年)

(十一)《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立法项目(2015年)

(十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 2013年)

(十三)《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立法调研(2018年)

(十四)《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簿管理规定》立法调研(2018年)

(十五)《不动产形成法研究》研究项目(2017年)

(十六)《广州市农村住房产权登记立法调研》(2013年)

(十七)《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业务流程优化整合研究》(2013—2014)

(十八)《广州市政府公房管理办法》(2013—2014年)

(十九)《广州市直管公房老旧住宅改造》(2013年)

(二十)《〈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立法咨询》(2014年)

(二十一)《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办法立法调研》(2013年)

(二十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研》(2015年)

四、公开发表文章(部分)

(一)《维稳让位于法治,“旧改”方能破局》《广州房协》2015年8期专刊)

(二)《关于房地产市场若干看法及政策建议》《广州房协》2014年7期)

(三)《不动产登记中的公开与保密》《中国房地产》2007年7期)

(四)《破解住宅小区会所困境》《南方房地产》2006年3期)

(五)《路在何方—房屋预售制度的再审示》《南方房地产》2005年9期)

(六)《如何念好预告登记的经》《南方房地产》2007年4期)

(七)《正确认识房地产业的二重性》《南方房地产》2007年2期)

(八)《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初探》《广东法学》2005年6期)

(九)《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解及展望》(载于《2018广东房地产蓝皮书》

五、顾问单位(部分)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花都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广州市地质协会

广州市地质调查院

广东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

广州嘉霖聚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团队成员荣誉及团队专业能力建设成果展示

一、团队成员荣誉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书

(二)监督司法专家聘书

(三)海珠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书

 

)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研究员聘书

)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书

)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前期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书

)广东省房协专家证书

)广州市房协专家证书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

  (十)仲裁员聘书

 (十)广州市轻工工贸集团外部董事聘书

 (十)中山大学房地产EMBA结业证书

(十)政协委员证书

(十)特约审计员证书

(十)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证书

(十)龚伟律师仲裁员证书

(十)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聘书

(十)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奖杯

 二十)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聘书

二、团队专业能力建设成果一瞥

(一)《律房律地》数据库

1.数据库首页

2、政策法规分类目录

3、政策法规条目

 

 

4、政策法规正文

5、“三旧”改造课件

 

6、 “三旧”改造课件内容

(三)律房律地服务号展示

1、关注人数

2、内容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