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的重大意义

 

  以“限制征收、放开流转”为重点的本次《土地管理法》修订必将对土地管理工作、土地市场等产生深刻影响。这些影响,既有长远、宏观层面的,更有中短期与微观层面的。从长远、全局、宏观层面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深化土地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城乡统一的多主体供给的土地市场。

  随着修正案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土地市场将从政府垄断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一元格局转变政府供应国有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供应集体土地的二元格局。无疑,多元供给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良好发展。并且,二元土地市场也有利于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一体发展。

  有人说,乡村振兴的关键是增加投入,基础则是用好土地。实际上,用好土地既是基础,也是关键。没有回报,是不会有投入的。放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打造一个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集体建设用地成为市场流通物,无疑可以吸引城市资本向乡村转移。可以说,在当下农村地区的经济、科技等实力相对较弱的现实下,放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振兴乡村的不二选择,无疑也是给飞龙点睛的英明决策。

  三、有利于财税改革,优化经济结构。

  客观而论,土地财政的体制机制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然而,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放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上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市场构成影响,进而迫使地方政府财政被动减少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从而推动地方政府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实体经济、高科技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