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视同销售对增值税、土增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1.对增值税的影响

计算销售额,同时作为拆迁补偿款扣减,没有影响。

举例:开发商支付拆迁补偿3亿元(其中现金补偿2亿元、产权置换补偿1亿元),开发商正常销售10亿元,产权置换补偿视同销售1亿元,合计销售收入11亿元。按税法规定,开发商确认增值税销售额时可以扣减拆迁补偿,则开发商增值税申报的收入=11亿元(含回迁房视同销售1亿元)-3亿元拆迁补偿(含回迁房补偿1亿元)=8亿元。即回迁房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可以等额确认拆迁补偿支出抵减销售收入,正负抵消后实质是没有征增值税。

开发商需要开票给被拆迁人,建立起完整的增值税链条。

2.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计算收入,同时作为拆迁补偿费并加计20%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又可以计10%。

举例:如上例,回迁房以1亿元计入收入总额,但同时可以1.3亿元计入扣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土地增值税税负。

3.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跟增值税差不多。但成本金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