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的土地政策解读
一、划定“三条线”。
《报告》第九部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三条线”的来历:
(一)生态保护红线:
早在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视察湖州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
2014年1月,环保部印发《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2015年5月,环保部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
2017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二)永久基本农田: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中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8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三)城镇开发边界: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 “要根据城市情况有区别地划定开发边界,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划定永久性开发边界”。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报告》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措施。结合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14年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含四项内容: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同地同权,目前的最新进展是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住房
(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有偿使用与有偿退出机制,试点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宅基地“三权分置”。
三、总结—土地市场的供给侧改革
(一)存量土地为主。
“三条线”划定,意味着新增建设用地日益枯竭,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成为新常态。
(二)集体土地比重越来越大。
随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征地范围缩小、宅基地改革的市场化取向等一系列措施的试行与推广,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市场中所占比重将越来越大。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三)承包地的经营权将快速走向市场。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推行,承包地的经营权将作为一种崭新的物权类型走向市场,将有力地推动资本下乡,推动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的快速发展,推动“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等的开发建设。